深圳:2008年土地登记代理人报名通知

来源:土地登记代理人    发布时间:2013-04-16    土地登记代理人辅导视频    评论

关于做好2008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关于2008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中心函〔2008〕39号),2008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于2008年11月8、9日举行。为做好我市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2008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均须通过“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5月28日10:00至6月18日17:00截止(24小时开通)。
  (二)报名确认
  1、报名确认时间:2008年6月16日至18日截止(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确认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东2楼市考试指导中心报名大厅。
  (三)报考条件见附件1。
  (四)报名的具体操作程序和材料要求见附件2。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日 期

   

   

118

上午9:0011:00

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2:00 4:00

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119

上午9:0011:00

地籍调查(自备函数计算器)

下午2:00 4:30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自备计器)

   三、考试方式及考场设置
  (一)考试方式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其中《土地登记代理实务》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考条件,只参加2个科目(《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无声无编辑储存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二)考场设置
  全省考场设在广州。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四、其它事项
  (一)收费:根据粤价函[2001]237号文,考务费按每科65元收取。
  (二)具体报名工作由市考试指导中心组织。
  (三)考试用书的征订工作由广东省地价评估中心负责。联系人:肖婷、刘兴云;联系电话:(020)87307052,13922405520,13316151566;联系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68号1栋830室。
  (四)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报名文件要求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及伪造证书、弄虚作假的,一律不得推荐,同时也不得推荐非本单位的人员报考。对在报名和考试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根据人事部令第3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七条规定处理。
  (五)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全部科目在有效期内考试合格者,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以外,大专以上学历还须持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验证证明(深圳市学历验证地址:深圳市宝安北路人才大市场6楼西文凭验证室)在指定的时间到市考试指导中心审核发证窗口办理资格条件复审手续。
  (六)市考试指导中心将对成绩合格者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不符合条件者,根据人事部令第3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处理,后果完全由考生及推荐单位负责;符合条件者,颁发《执业资格证书》。领证时间、地点及领证手续可登录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查询。
  附件:
  1、2008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2、2008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程序及材料要求

二○○八年五月一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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