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2008年土地登记代理人6月4日至6月25日报名

来源:土地登记代理人    发布时间:2013-04-16    土地登记代理人辅导视频    评论

2008年度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各市考区网上报名

  一、您目前已进入2008年度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各市考区(包括:唐山、秦皇岛、邯郸、保定、邢台、张家口、沧州、承德、廊坊、衡水)网上报名系统。
  石家庄市属报考人员请登录石家庄人事局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网址是:www.sjzpinfo.net。
  二、报名流程
  1)录河北人事考试信息网(www.hebpta.com.cn)→阅读报考须知,阅读完毕后点击[下一步]
  2) 以前参加过该项考试,已有挡案号的报考人员请点击[老考生报名] →选择“按档案号登录” →点击[报名填表]按要求在网上填写除姓名、身份证号等已有信息外的其他报考信息→保存信息→检查计算机从档案库自动提取的电子照片无误后,提交等待审核→2个工作日内(周六、日除外)照片审核通过后,点击[查询修改]从网上打印带有报考人员所填报信息及照片的报名表。
  3) 首次报名报考人员请点击[首次报考]→认真阅读[考试文件]中的有关文件→点击[报名填表]按要求在网上填写报考信息→保存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注意:廊坊市属考生,不必上传)→我中心在2个工作日内(周六、日除外)对考生提交的电子照片进行审核→照片审核通过后, 点击[查询修改]从网上打印带有报考人员所填报信息及照片的报名表。
  4)已报名的考生查询审核状态及打印表格,或未通过审核的考生修改信息及照片请点击[查询修改]。
  5)报考人员持报名表及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按属地原则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考区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现场缴费→报名成功。
  三、报名条件
  1)考全科: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4年。
  (二)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2年。
  (三)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四)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五)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博士学位,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2)部分科目免试:
  在《暂行规定》下发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和《地籍调查》2个科目。
  3)文件依据:人发[2002]116号
  四、报名注意事项
  1)以前参加过该项考试,已有档案号的报考人员,无论以前通过部分科目尚在滚动期内或以前未通过任何科目,均必须按照报名流程第2条进行填报,不得擅自点击[首次报考]进行报名,否则将来造成档案号不一致从而影响考生成绩的严重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报考级别”和“报考科目”的选择与您考试的有效性直接相关。考全科的考生(特别是以前通过部分科目,此次报名只需报考剩余科目的考生),“报考级别”选择“考四科”,“报考科目”根据本人需要进行选择;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考生“报考级别”选择“考两科”。
  3) 点击[首次报考]进入后,请先仔细阅读 [考试文件]中的各项内容,之后再填报信息。报考人员一旦通过照片审核,考生本人将不能对所填报考信息进行任何修改,所以在保存提交前务必再三核实信息是否有误。
  4)报考人员按照属地原则选择“考区”。报考人员所选择考区即为报名现场所在地,请务必注意。
  5)新、老考生通过照片审核后方能打印报名表。审核状态可从[查询修改]进入,点击[详细信息]进行查看。打印报名表时从[查询修改]进入请点击网页左侧[打印表格]按钮,从[详细信息]中打印的表格无效,不能用于报名.
  6)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考生,需点击[考试文件]按钮,从[政策文件]中粘帖下载或通过其他正常渠道获得空白“免试表”,手工填写,与打印的报名表一起用于现场资格审查。 
  7)首次参加考试的考生除廊坊地区考生外,必须上传电子照片;以前参加过该项考试,已有档案号的报考人员(包括廊坊地区考生)不得擅自对计算机从档案库自动提取的照片进行修改或更换。
  按照报名流程,廊坊地区考生虽不必上传照片,但仍须等待审查状态变为“通过”后,方能打印报名表,请廊坊地区考生注意。
  按照报名流程,以前参加过该项考试,已有档案号的报考人员(包括廊坊考生)虽然计算机会从档案库自动提取照片,若无误,老考生不用重新上传或修改照片,但仍须等待审查状态变为“通过”后,方能打印报名表。
  8)在违纪停考期内的人员请勿报名参加考试。
  五、时限
  考试各环节时效性强,请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报名工作。
  1)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6月4日至6月25日(周六、日,节假日除外)。
  2)报考人员持报名表到考区报名现场办理有关报名事宜时间原则上定为:
  2008年6月25日前(具体时间以各市考区自行规定时间为准)。
  3) 考试日期为2008年11月8、9日。
  六、准考证事项
  报考人员准考证由各考区现场发放,发放时间由各考区另行通知。
  七、考试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须持本人长期身份证和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不得擅自使用其他证件。
  八、业务咨询及技术支持
  如果您在报名阶段遇到困难,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和我们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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