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

来源:土地登记代理人    发布时间:2013-04-16    土地登记代理人辅导视频    评论

办理事项

申报材料

法律依据

承诺时限(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办事环节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

1、划拨土地补办出让的申请;2、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申报表;3、土地估价报告及地价确认批复文件;4、原划拨土地使用证及复印件;5、房产转移证明和房产证及复印件;6、法人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及复印件;8、拟补办出让宗地图三份;9、新上项目的用地,须提供建设项目立项批复、《环境影响评价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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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价款:为实际成交价(含省以上规费、政府留成)。

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中心窗口受理、审核、报局领导签发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批复—通知申请人及时缴纳土地出让金及其他税费—申请人凭土地出让金及其他税费缴讫凭证,到窗口领取划拨土地补办出让批文和其他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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