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土地代理人相关法规辅导:法人的成立

来源:土地登记代理人    发布时间:2013-04-16    土地登记代理人辅导视频    评论

  法人的成立来源:www.examda.com
  法人的成立,指法人开始取得法人的资格。《民法通则》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所以,法人的成立,指社会上存在的人合组织体或财产组织体,开始具有法律人格,成为民事权利主体。法人的成立,不同于法人的设立。法人的设立,指为了法人的成立而进行的筹组、创办的活动。成立必需经过设立,但设立未必都导致法人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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