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土地代理人相关法规辅导:地役权的种类

来源:土地登记代理人    发布时间:2013-04-16    土地登记代理人辅导视频    评论

  许多国家在地役权的法律规定中,对地役权的种类做出列举{来源:考{试大}
  如《法国民法典》根据地役权产生的不同情况,将地役权分为从地点情况所发生的役权、法定地役权、因人的行为设定的地役权。并将以人的行为设定的役权依不同标准划分为城市役权、乡村役权;继续的役权、不继续的役权;表现的役权、不表现的役权;《意大利民法典》根据取得方式将地役权划分为强制地役权、住宅地役权、根据时效取得的役权、根据家父指定取得的役权,并于第六章第八节规定某些有关用水的役权,包括汲水役权、引水役权及排水役权,余水役权;《日本民法典》于第285条规定了“用水地役权”。地役权种类的具体列举对当事人行使权利具有参考价值,也为法院对相邻土地使用过程中产生纠纷性质的认定提供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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