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去年开展“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后,今年,我省将从3月15日起开展“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年”活动,继续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
重大案件将被加重处理
今年,我国将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省国土资源厅厅长王登记表示,坚守国家18亿亩耕地“红线”,是每一个地方政府、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神圣职责。
今年,省国土资源厅开展案件查处年活动的任务是,全面清理清查2008年以前的违法违规用地,坚决严厉打击新发生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对于2008年新发生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在宗数、面积比例达不到下降20%%以上“刚性”目标,实行一票否决制。1月1日以后发生的重大典型案件,一经查实,公开曝光。对出现重大违法案件,造成严重影响的地区,要加重处理,对当地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领导进行问责。对违法违规行为性质恶劣的地区,省上将限期整改,暂停该地区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
“未批先用”现象得到遏制
去年全省清理清查出831宗违法违规案件,除100宗自行纠正外,立案调查719宗。行政处罚660件,收缴罚没款4153万元。追究党政纪责任107人,追究刑事责任112人。目前已经落实党政纪处分82人,落实刑事处分12人。
从百日行动的结果看,只占违法宗数32%的“未批先用”违法行为,其面积达总违法违规面积的78%。“未批先用”成违法违规主要形式,这反映出政府在土地利用管理上的失责,而且有的违法主体就是基层政府。同时,也说明国土资源系统执法不严。为此,省国土资源厅将建立土地执法检查责任追究机制,落实耕地保护、建设用地监管、违法违规案件查处的责任。把执法责任分解落实到区、片、块和责任人,实行执法监察机构和人员包区块、包耕地、包项目、包面积,责任到田间地头。
查处不力的部门将被问责
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年内,我省将实行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年考核奖励制度。依据考核结果,对完成考核目标责任优秀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执法监察队伍及其主要负责同志,省厅将予以表彰奖励。对没有完成考核责任目标任务的市、县,在全省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市、县,省厅将对其班子和主要负责人适时进行调整或提出调整意见,给予相应处分。对发现不能正确履行职责、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移送有关部门追究其相关责任。
据悉,省国土资源厅还将会同公检法司、纪检监察等部门共同建立违法犯罪案件处理协调机制,形成遏制、震慑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合力,有效遏制土地违法犯罪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