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记代理执业风险及防范

来源:土地登记代理人    发布时间:2013-04-16    土地登记代理人辅导视频    评论


  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建立严格的质量监控体系 

  土地代理机构要尽快建立健全包括土地登记代理管理办法、操作规范、工作底稿、业务、人事、办公、财务等各项管理制度,有了这些制度,管理便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只有这样,代理机构才能最大限度地降低自已的执业风险,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主动。为规避土地登记代理活动中可能产生的纠纷,降低土地登记代理执业风险,应尤其重视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签订规范的代理合同。土地登记代理人应和委托人签订规范的代理合同,以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代理范围及连带责任。同时代理事项和收费标准也要有一个明确的约定,以免在履约或发生纠纷时,因法律界定不明而引发执业风险。在这方面,政府或土地登记代理行业协会也可以制订符合合同规范的示范合同文本,加以推广。 

  二是制定服务标准,明确服务内容和要求。土地登记代理行业的服务标准是土地登记代理人为委托人提供服务的行为准则依据。同时又是土地登记代理人应当履行的合同义务。制定符合市场条件、行为准则、各方利益的服务标准,是维护代理人与委托人的权益、维护市场交易规范的必要手段,有利于提高土地登记代理行业的执业水平,树立良好的执业形象。 

  三是告知必要的代理活动事项,利于委托人监督。委托人应当对土地登记代理人的资格条件、信用能力、服务标准、合同的内容、签约条件、履行方式等内容具有知情权。土地登记代理人应当以公开的告知方式告知委托人,并在合同订立前让委托人知晓。避免委托人在不了解、不知情或受到不当引导的情况下做出影响自已权益的决定,进而造成合同纠纷。 

  四是加强代理机构内部的质量控制,树立风险意识。代理机构要把执业质量控制贯穿于代理全过程。在业务承接、代理协议的签订、人员委派、检查、监督、复核等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保证各个环节都能得到有效控制。 

  构建土地登记代理诚信体系 

  构建土地登记代理行业诚信体系应把握如下原则: 

  一是坚持职业操守,做到客观公正。要明确规定对于风险较大、可能导致严重偏离正常范围的业务,可以拒接。对于委托人的违法指令,土地登记代理人有权拒绝执行。 

  二是坚持诚信为本,树立品牌意识。土地登记代理机构在实际运作过程中要信守“麦肯锡”的经营原则:“不承揽没有能力承办的业务”,量能承担,不变相超范围经营;坚持用户利益至上,树立品牌意识和“不为有限的收入承担无限的市场风险和法律风险”的经营理念。

  引入职业责任风险保障机制 

  目前,北京、上海等大中城市对注册会计师、房地产估价师等执业人员实行了职业责任保险制度,这给防范土地登记代理的执业风险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即建立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责任保险制度。执业责任保险从土地登记代理人执业登记注册环节就应开始建立,包括两项内容:一是个人执业责任风险保险金,二是机构执业责任风险保险基金。建立必要的风险保险制度,在执业风险实际发生时对保护执业人员的利益将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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