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

来源:审计师    发布时间:2012-01-21    审计师视频    评论

  7月27日,山西省审计厅厅长郝志远受省人民政府的委托,向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作了《关于2010年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山西省审计厅在今年的审计工作中,继续坚持推进审计组织方式和方法的创新,紧密围绕全省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的大局开展工作,实行上下联动,预算执行审计和专项资金审计相结合,把对财政资金征收、管理、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审计同绩效审计相结合,更加注重从对资金使用整个过程的审计揭示效益方面存在的问题,更加注重从对问题发生原因的分析发现制度、体制、机制方面的漏洞和缺陷,在依法处理处罚的同时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报告反映了2010年省本级预算执行和13项专项资金审计的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今后加强和改进预算管理提出了5个方面的意见:

  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提高预算执行效率。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执行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工作,优化部门间协作关系,强化监督制约,杜绝没有具体项目支撑的支出预算和审批程序不完善、缺乏严格论证的项目,使有限的财政资金得到充分使用,发挥最大效益。

  依法加强征管,堵塞漏洞,实现税费收入应收尽收。进一步完善征管机制,依法规范税费征管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干扰税费征管秩序,造成财政收入和国有资产流失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督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征管工作中充分运用信息化、现代化手段,完善信息系统,提高管理效能,杜绝电子账与人工账不一致等现象,加强对发票等各类票据的监管,严厉打击假发票、假票据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财政、财务、税务信息系统运行情况的监控,加强对信息化条件下经济犯罪活动的防范。

  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透明度,加强对项目执行全过程的监督。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审批、管理、运营等配套制度,特别是提高政府投资项目从立项、审批、建设到竣工验收、决算、投产运营整个过程的透明度,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手段,分阶段地向社会发布项目决策、立项、实施、资金使用、效益等有关情况的公告,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将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的全部活动置于整个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充分发挥各种专门监督的作用,保证项目建设规范、合法、安全、高效运行,实现项目建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最大化。

  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兴办经济实体等投资行为的监督管理。深入调查研究,完善管理制度,全面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盘活闲置不用的办公楼等资产,对行政事业单位兴办的各类企业,出租出借的房屋、汽车及其收益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摸清底数,规范管理,堵塞漏洞。对违反政策、管理混乱、问题严重的,依法严肃处理。今后对于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兴办企业类经济实体,应从严控制,加强管理,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规范政府债务和融资平台管理,防范财政风险。建立和完善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债务管理,规范债务资金使用方向和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防范风险的机制。进一步深入清理、整顿和规范现有融资平台;对新建立的融资平台加强审核,从严控制;对管理混乱、问题较多的融资平台,要在清理的基础上予以撤销;定期对各类融资平台的偿债情况进行严格检查,督促各种债务主体依法及时偿还债务,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造成损失浪费的,要严肃查处。

  7月28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举行分组会议对审计工作报告进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审计工作报告给予高度评价,认为省审计厅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审计工作卓有成效。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重点突出,报告中提出的加强和改进预算管理5个方面的建议有高度、针对性强、措施得力,如果认真加以落实,对提高我省财政管理水平将会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省人大常委会要求省人民政府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通过完善有关制度消除屡查屡犯的现象。对一些重大、典型问题,要实行问责,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大投资项目资金的审计,防止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发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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