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旗高校毕业生就业和优化我旗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自治区人事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内人发[2009]83号)精神,经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2014年我旗部分事业单位需要补充的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财政系统
1、乡镇财政所财会岗位22人。
2、乡镇财政所工程造价岗位2人。
(二)水务系统
1、工程设计队岗位2人。
2、水利工程管理站岗位2人。
统称为水利工程岗位。
(三)教育系统旗直小学音、体、美教师
1、旗直小学音乐教师5人。
2、旗直小学美术教师5人。
3、旗直小学体育教师10人。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莫旗户籍(截止2013年12月31日前)或高考时具有莫旗户籍。在莫旗服务期满和正在服务的“三支一扶”、人才储备、西部志愿者、大学生村官、社区民生志愿者,不受户籍限制,由服务单位出具相关证明。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
5、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乡镇财政所岗位,旗内财政系统在岗不在编的工龄满两年的工作人员,在报考相应岗位时,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需财政局出具的财政系统工作情况证明。
6、专业及岗位要求:
财政系统专业及岗位要求:
乡镇财政所财会岗位:财政金融类、财务会计类等相关专业;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乡镇财政所工程造价岗位:工程造价相关专业;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财政系统在岗不在编的工龄满两年的工作人员,学历要求为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水务系统专业要求:水利相关专业;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教育系统专业及岗位条件要求:
音乐教师:音乐教育、音乐舞蹈类等相关专业,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师范类毕业生(非师范类毕业生需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美术教师:美术教育和美术学类等相关专业,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师范类毕业生(非师范类毕业生需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体育教师:体育教育专业、运动训练专业、社会体育专业和体育学类等相关专业,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师范类毕业生(非师范类毕业生需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未取得相应学历的在校学生;
2、现役军人;
3、涉案在查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6、旗内机关、差额全额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或笔试加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相应事宜均在莫旗相关网站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一)发布公告
通过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1月8日—2014年1月10日。
2、报名地点:旗人才交流中心(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
3、报名电话:0470—4620380
4、报名要求: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并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近期二寸同一底版免冠彩照4张以及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相关从业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学籍档案及所需出具的证明;2014年事业单位考试报名表2份(登录莫力达瓦新闻网(http://mldw.nmgnews.com.cn/)公示公告栏自行下载符合相关条件的报名表)。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所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考聘用过程中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
5、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进行。审查通过后方可报名,报名费200元,考务费20元,合计220元。
6、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交费收据按规定的时间内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五楼领取准考证,逾期责任自负。
(三)组织考试
1、考试由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考试形式财政系统和水务系统为笔试,教育系统为笔试和面试(各占50%),试卷为百分制。财政系统和水务系统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和加分确定考生总成绩;教育系统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加分确定考生总成绩。考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人社局,招聘考试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
2、开考比例为1:3 ,报考人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缩减招聘数量或取消招聘岗位。
3、教育系统面试: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的比例进入面试。
4、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蒙古族考生财政系统、水务系统加2.5分,教育系统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各加2.5分。
(四)考试和成绩公布
1、考试地点和时间:
笔试地点:尼尔基第二中学。
笔试时间:2014年1月15日上午9:00--11:00。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无法录取时,需加试(笔试)后确定人选。
四、录用和体检
1、确定拟录用人选。按照招聘岗位和岗位数量,根据考生总成绩和审查结果,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用。
2、体检。根据招聘岗位拟录用人选,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从参加该岗位考试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结果,对拟聘人员的相关信息在莫旗新闻网、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同时公布旗监察局、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过期举报不予受理。
(二)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乡镇财政所财会岗位的考生,考试被录用的,必须在应聘后二年内考取会计从业资格,否则解除聘用关系。
六、纪律问题
1、加强考务工作。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监督,严禁考试之机搞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坚决杜绝和防止把关不严的现象,真正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品行端正的优秀人才充实到我旗事业单位人才队伍中。对于违反组织纪律、搞不正之风、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报有关部门给予处理。
2、如果发现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作弊行为,即取消考试资格,且两年内不得报考莫旗公开招聘的任何考试。
3、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考录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七、举报电话
举报电话:0470-4626179(纪检委)0470-4625601(人社局)
八、未尽事宜及临时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莫旗相关网站上公布的此次招聘相关信息。
本简章由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莫旗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