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贵州省铜仁市石阡县事业单位招聘126人公告

2014-03-29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石阡县公开招聘专业人才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人才126名。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公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三)坚持公开招考聘用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精神相一致的原则;
  (四)坚持结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按需招聘的原则。
  二、公开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人才126名,其中教育类60名,卫生类47名,其他类19名。公开招聘职位详见《石阡县2014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人才职位一览表》。
  三、公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并符合职位一览表要求;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2月28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的优秀人才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4年3月1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
  (五)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六)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3、在各类招考或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4年2月28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及岗位计划人员;
  5、在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正式工作人员。
  四、福利待遇
  (一)凡公开招聘专业人才属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工资、住房公积金、住房增量补贴和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保险等待遇按本县同职级标准执行;
  (二)对试用期(1年)满考核合格的人员按照石府通〔2013〕4号执行,即:博士、正高职称及以上奖励安家补助费30万元,分三次兑现,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第一年兑现10万元,第二年兑现10万元,第五年兑现10万元;硕士研究生并具有副高职称、享受省级以上政府津贴的专家奖励安家补助费20万元,分三次兑现,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第一年兑现10万元,第二年兑现5万元,第五年兑现5万元;硕士研究生、“211”工程院校以及教育部直属师范免费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人员奖励安家补助费12万元,分两次兑现,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第一年兑现6万元,第五年兑现6万元。所有安家补助费仅限用于在石阡购房,一律凭购房合同、房产证等购房依据逐年兑现,所购住房在服务期内享有使用权,服务期满享有所有权;
  (三)凡公开招聘的人员,其配偶子女可在用人单位所在地落户居住,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免收一切费用;
  (四)凡公开招聘的人员,其配偶、子女有正式工作的,可随调随迁;未成年子女入学,可在本县内优先择校,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落实。
  五、公开招聘程序及办法
  此次公开招聘按发布公开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2月27日上午8∶30—下午17∶30;
  2、报名地点:贵州大学招生就业处(花溪校区);
  3、相关要求:报名时需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和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县外在职人员报名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报名时填写《石阡县2014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人才报名表》,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岗位,并提供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由县公开招聘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准考证进入面试;
  (三)面试:面试工作由县公开招聘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体检人员按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如末位出现并列,一并进入体检,体检工作由县公开招聘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五)考核(政审):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政审)对象,由县公开招聘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考核(政审)。采取查阅档案、走访、座谈、与被考核对象交流等方式,主要了解被考核对象政治素质、学历成绩、现实表现、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
  考核(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形,考核(政审)为不合格:
  一是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是有违纪违法行为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三是不能按时提供考核依据,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四是在《石阡县2014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人才实施方案》发布之后,已被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工作人员;
  五是截止2014年7月31日未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个人学籍档案;
  六是经县公开招聘专业人才领导小组审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六)聘用:经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由县公开招聘专业人才领导小组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站、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结束后无影响其聘用者,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的规定,由聘用单位填报《录(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编制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相关材料经主管部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合格后,报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后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报名符合公开招聘条件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先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在2014年7月31日前将个人档案、派遣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交县公开招聘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报考教育类和护理类考生,若在试用期满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和护士执业资格证的,视为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不予正式聘用。
  六、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纪违规行为。如有违纪违规情况发生,考生违反公开招聘规定和纪律的,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处理,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七、有关事宜
  (一)公开招聘人员应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聘用合同由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证后生效。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相关程序解除聘用关系;
  (二)凡因面试、体检、考核等环节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所产生的缺额一律不予递补;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四)咨询电话:0856——7623755、7623061 监督电话:0856——7651192(石阡县监察局)
  八、查询网址
  公开招聘人才相关工作信息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站”和“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若因考生未阅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一)贵州大学就业工作平台
  http://jobs.gzu.edu.cn/
  (二)石阡县人民政府网
  http://www.shiqian.gov.cn/
  (三)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http://www.sqxrsj.gov.cn/
  附:2014年石阡县事业单位招聘专业人才职位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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