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报考南疆四地州乡镇机关公务员1001职位、1002职位面试和体检工作已经结束,即将进入考察阶段,为了做好考察、培训等工作,根据《招考简章》规定,公示和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公示、考察的考生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以笔试、面试总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1001职位69.2分及以上进入考察;1002职位68.4分及以上进入考察。
二、进入考察的考生要认真填写《考察表》(《考察表》请考生自行下载),对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
三、在7月5日前,历届毕业生将填写的《考察表》交给考生户口所在地州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考察并签署意见;应届毕业生将《考察表》交给毕业院校考察并签署意见。各地州市人事局、考生所在院校在7月10日前将考察表报送自治区人事厅公务员管理处。
四、在7月15日前考生将毕业证原件送到自治区人事厅公务员管理处审核,未送审或未取得毕业证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被录用人员将于8月底在乌鲁木齐市有关培训点进行培训,拟于8月20日左右在新疆人事人才网站、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另行通知。
六、公示时间:2006年6月28日—7月4日。
七、凡对以上公示人员有异议的,可通过监督电话或书面形式举报,监督电话和地址如下。
监督电话:0991—4685809、4685818。
通信地址: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东路63号自治区人事厅监察室或公务员管理处。
自治区公务员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