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11年从农村基层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简章

2012-12-04

广西壮族自治区2011年
从农村基层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简章

  根据公务员法和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党政领导机关干部的意见》及公务员录用规定,为做好2011年从农村基层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制定本简章。
  一、招录对象和数量
  (一)招录对象
  1、建制村(包括乡镇管辖的社区,下同)现任“两委”班子成员;
  2、乡镇所属事业单位和各级派驻乡镇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以下简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招录数量
  2011年全区从农村基层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200名。其中从村“两委”班子成员中招录92名,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招录108名(招录职位详见附件1)。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二)工作作风扎实,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三)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建制村 “两委”班子成员任职时间累计满3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时间累计满3年;
  (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中现任建制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的,具有中专(高中)以上学历;
  (六)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其中现任建制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上述任职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11年6月30日。
  (七)身体健康。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任职期间本村(本社区、本单位)发生重大事故,本人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公务员处理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即“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1年3月10日—3月25日。
  (二)报名方式
  1、报考者只能报考所在县(市、区)的乡镇职位,不跨县(市、区)报考,且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报考者填写《2011年从农村基层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表》一式3份,向乡镇党委或县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乡镇党委或县级主管部门在报名表上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
  3、报考者到当地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指定的地点报名。
  4、报名时提交材料。①《2011年从农村基层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表》一式2份;②报考者的任职或工作年限证明材料(村“两委”班子成员提供在村“两委”班子任职年限的证明材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由乡镇党委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③毕业证;④身份证;⑤户口簿;⑥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上述②、③、④、⑤项的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
  6、报考者不需交纳报名考试费和体检费。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报考者所在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对通过或没有通过资格审查(复核)的人员,须通知到本人。
  (四)领取准考证时间
  2011年4月7日—4月8日。
  准考证由各市(指设区市,下同)组织人事部门统一制作,并于2011年4月8日前发放到考生本人。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试题由自治区统一组织命制。考务工作由各市组织人事部门负责。
  (一)笔试
  1、开考比例。每个职位的招录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不能开考的,应于3月26日上午12时前通知报考人员改报其他职位。
  2、笔试科目。分为《公共基础知识测验》和《基层工作实际能力测验》,各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公共基础知识测验》内容包括党和国家对农村的方针政策以及乡镇公务员应知应会的相关知识等。考试时限为90分钟。
  《基层工作实际能力测验》主要考察应试者掌握和运用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3、笔试时间。2011年4月9日(星期六)
  上午8:30-10:00 《公共基础知识测验》
  上午10:30-12:30《基层工作实际能力测验》
  4、笔试地点。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5、成绩公布。笔试评卷工作由自治区统一组织。评卷完成后,报考者可通过广西选调生网(http://gxxds.gxi.gov.cn)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同时各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应将考试成绩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6、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一划定,在广西选调生网和各市主要媒体上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者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人际交往、应变能力和情绪控制、言语表达能力等。面试结束时,当日公布成绩。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合格人员方能列为考察人选。
  2、面试人员确定。各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拟录用人员与面试人员1︰3的比例,在报考同一职位笔试成绩(含加分)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提出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报各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确定。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人选的成绩出现并列的情况,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确因工作需要面试的,须报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同意。对1︰1比例进行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要达到当天所在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以上(含平均分),方为合格。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为2011年5月14日(星期六),面试地点及相关事项见各市面试通知。
  (三)加分条件
  少数民族报考者加3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五、考察与体检
  (一)考察、体检人员确定。各市组织人事部门根据计划录用的人数,依据笔试成绩(含加分)与面试合格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二)考察。考察工作由各市组织人事部门统一安排,各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具体实施。主要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群众公认度和廉洁自律情况等。考察时,须对人选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三)体检。体检由各市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在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四)考察、体检人员的递补。如有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报考者本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首先在报考同一职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与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如同一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不能满足递补需求,则在报考所在县(市、区)其他职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与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六、公示及录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由各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在其工作所在县(市、区)、乡镇、村(社区)、单位分别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报各市党委组织部审批,并由各市党委组织部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备案后,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其任职情况、德才表现,任命为科员或办事员职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七、纪律与监督
  考录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和纪律要求。从事考试录用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咨询电话: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0771-5898505
  监督电话:12380
  
  附:
  1、2011年从农村基层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职位表
  2、2011年从农村基层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表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2011年3月8日

  >>>考试大正式启用新域名23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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