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东营利津县公安局招聘协勤人员公告

2014-03-29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勤人员50名。
  一、招聘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男性,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双眼裸视均在4.8以上,身高1.70米以上,体重不低于50公斤。
  (三)初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1996年3月1日以前出生)到25周岁(1989年3月1日以后出生)之间。退伍军人优先聘用。
  二、招聘程序
  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另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手续。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相关表格,缴纳报名费100元。
  报名时间:2014年3月3日—7日
  上午8:30—11:00 下午14:00—16:30
  报名地点:利津县政和劳务派遣公司(利津宾馆对面保险处二楼东首)。
  报名人员需经过面试、体检、政审,均合格者,方可办理正式用工手续。
  三、聘用待遇
  (一)劳动合同。被聘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5年,派遣到公安局巡防中心工作。
  (二)工资待遇。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每月工资为1900元,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三)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条件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政策咨询电话:5622262 5183711。
  

利津县政和劳务派遣公司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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