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探索村干部公开考录机关公务员工作综述

2012-12-02

  为积极探索和推进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党政机关公务员工作,进一步拓宽党政干部来源,去年我省在西宁、海东、海西、海北四个州市拿出14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公务员职位,面向土生土长的村(社区)干部进行公开考录公务员试点工作,14名村(社区)干部考录为国家公务员。这一举措体现了省委解放思想,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打破地域和身份界限,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强基层组织和政权建设的决心,体现了对基层干部的关心和激励,得到广大基层干部的赞同和拥护。本报今日刊登试点工作相关报道及村(社区)干部考录机关公务员录用人员基本情况,敬请广大读者关注。

  为积极探索和推进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党政机关公务员工作,进一步拓宽党政干部来源,2009年下半年,省委组织部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选择西宁市、海西州、海东地区和海北州作为试点地区,拿出14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科员职位,从除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以外的土生土长的村(社区)干部中进行公开考录,经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选拔程序,14名村(社区)干部脱颖而出,被正式录用为乡镇(街道办事处)机关公务员走上新岗位开展工作。其中,村干部8人,社区干部6人;女干部6人,少数民族干部6人,党外干部1人,平均年龄为36.8岁。

  明确选拔条件,注重工作实绩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青海省基层工作实际和村(社区)干部特点,适当放宽选拔条件,通过书面通知、新闻媒体发布公告等方式,明确规定从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获得省级以上表彰者放宽到45周岁)、在基层乡镇(街道办事处)的村(社区)"两委"班子中担任正职3年以上或正副职计5年以上的现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中选拔。坚持面向基层、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重点选拔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表现突出、素质优良、群众公认的优秀村(社区)干部,并对获得县级以上奖项的人员进行适当加分鼓励。四个试点地区参加考试的100名报考者中获得县级以上各类奖项的有47人。

  层层把关推荐,坚持择优选拔将资格审查贯穿于考录工作的全过程,坚持层层把关、严格审核、全面考察、择优录用。各试点地区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按个人自愿原则,由省、州、县三级组织部门严格审查,层层推荐,保证了人选的综合素质。报考人员中有30人因学历资格、年龄条件等原因,在资格审查中相继被取消考录资格。考录工作坚持严格执行公务员考录规定与灵活掌握考察方式相结合,报考人员按考录职位1:3的比例进入面试,按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排序和考录职位1:2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同时,结合村(社区)干部特点,采取进村入户、与村民代表谈心、随机走访群众等方式进行实地考察,深入了解服务对象及基层干部群众对考察人选的公认度和满意度,并对各职位人选实行差额考察、择优录用。

   坚持阳光操作,确保公开透明

  考录工作中坚持职位、程序、步骤、结果"四公开",各考录环节均邀请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人员、人大代表、社会各界群众代表监督,并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公示考录结果。同时,为确保各试点地区考录工作的统一性,笔试、面试试题由省级部门向各试点地区统一提供,面试环节由省级主管部门统一选派督查组监督指导,对各试点地区考官统一实行异地交流回避,保证考录工作始终在公开、公正、民主、透明的氛围中有序开展。针对报考对象档案不全、个人信息不易审核、反映人选问题零碎繁杂等问题,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本着对组织、对人选负责的态度,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并逐一答复,充分尊重了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考察公示期间先后有3名人选因反映问题经组织部门查实后取消考录资格。

  总结积累经验,注重树立用人导向

  首次面向村(社区)干部考录公务员试点工作,打破了公务员录用中的身份界限,开辟了机关公务员考录工作新渠道,为今后探索从村(社区)干部以及"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等人员中选拔优秀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提供了新的思路和经验参考,同时也在广大干部群众中树立了面向基层、注重实践的选人用人导向。据了解,今后组织人事部门将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逐步研究建立适合从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街道办事处)机关公务员的具体措施,并逐步将这一实践成果作为今后公务员考录工作的一项有效补充举措,按照"以点带面、循序渐进、因地制宜、适度推行"的原则,以适度规模和范围分地区、有重点地继续开展探索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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