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禁止公务员在社会组织兼职

2012-12-02

  我省(山东)将逐步推行社会组织直接登记

  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在社会组织兼职

  11日,记者从我省召开的第二十三次全省民政会议上获悉,我省将逐步推行社会组织直接登记,要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在社会组织兼职。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我省将创新社会组织管理体制,社会组织将逐步实行民政部门直接登记,以推动社会组织与党政机关脱钩,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在社会组织兼职,已经兼职的限期退出。同时我省将大力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社区社会组织和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另外,我省将改进民政服务供给办法,探索民办公助、公办民营、服务外包等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形式,发展民办社会服务机构,建立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制度,支持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进入基层社区和相关领域发挥作用、服务百姓。

  会上还透露,到“十二五”末,我省将实现基本民生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城乡居民的基本社会服务需求得到满足。我省将推动卫生、治安、计划生育、消防、救助等管理资源和服务力量进社区,加快建设为社区居民和流动人口提供公共管理服务的综合性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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