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问题解答

2012-07-19

  一、具备什么条件才能报名参加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
  答:凡具有广州市户籍(含广州市蓝印户口)的初中毕业生、结业生,或具有初中毕业同等学历者(以下统称初中毕业生)以及经批准的应届异地借读生,均可报名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
  所有具备本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学业考试和综合表现评价才能报考各类学校;参加高中阶段学校统一录取的回穗生、往届生,也必须参加学业考试和综合表现评价。
  二、高中在校生能否报名参加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
  答:普通高中、中职的在校生不得报名参加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未被高等院校录取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可在今年8月份以注册入学方式参加中职学校的录取。    
  三、能否由家长或监护人代办报名?
  答:不能。由于中考实行电子档案管理,需要考生本人到指定摄像点拍摄电子照片,考生必须带齐报名所需材料,本人亲自到指定报名点报名,考生家长或监护人等不得代办。
  四、各类考生的报考范围是什么?
  答:(一)学籍与户籍不在同一个区(县级市)的初中毕业生,可自主选择在学籍或户籍所在区(县级市)升学,选择学籍所在区(县级市)升学的学生,报考范围与其学籍所在地具有该区户籍和学籍的初中毕业生相同;选择户籍所在区(县级市)升学的学生(简称跨区生,下同),报考范围与其户籍所在地具有该区户籍和学籍的初中毕业生相同。
  (二)学籍和户籍在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萝岗区(以下简称七区)的初中毕业生,可报考省、市属13所普通高中学校(即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广东实验中学、广雅中学、执信中学、2中、6中、铁一中学、广大附中、广东华侨中学、109中、美术中学、协和中学、广州外国语学校,下同)和七区区属的16所普通高中学校(即1中、3中、4中、5中、7中、16中、47中、65中、86中、培正中学、育才中学、南武中学、真光中学、天河中学、培英中学、玉岩中学,下同),以及学籍或户籍所在区属的其他公办高中(越秀、海珠、荔湾三个区同属一个招生区域,下同),并且可报全市民办普通高中(含公办学校的自筹经费班)和各类职业学校(含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大专班,下同)。
  (三)学籍和户籍在番禺区、花都区、南沙区、从化市和增城市的初中毕业生,可报省、市属13所普通高中学校(同上)和学籍或户籍所在区(县级市)属的公办高中,以及全市民办普通高中(含公办学校的自筹经费班)和各类职业学校。
  (四)学籍在七区,户籍在番禺区、花都区、南沙区、从化市和增城市,或学籍在番禺区、花都区、南沙区、从化市和增城市,户籍在七区的初中毕业生,按(一)规定可自主选择报学籍或户籍所在区(县级市)升学。
  (五)政策性照顾的异地借读生,报考范围与其学籍所在地具有该区(县级市)户籍和学籍的初中毕业生相同;非政策照顾的异地借读生,除不能报考公办普通高中公费生外,报考范围与政策性照顾的异地借读生相同。
  (六)往届生、外地回穗升学生的报考范围与其户籍所在地具有该区(县级市)户籍和学籍的初中毕业生相同。
  (七)港、澳、台或国外来穗升学生,除不能报考公办普通高中公费生外,报考范围与其居住地具有该区(县级市)户籍和学籍的初中毕业生相同。
  五、各类考生的报名时间是什么?怎样报名?有什么要求?
  答:(一)应届毕业生在3月11日至16日凭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学籍学校报名。
  (二)应届异地借读生在3月11日至16日凭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广州市初三级异地借读生升学报名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学籍学校办理报名资格审核,经审核后在学籍学校报名。凡符合政策性照顾的异地借读生还须在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考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招考服务平台”,网址:http://zhongkao.gzzk.cn/)申报,并在报名期间向报名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其资格界定和报名须出具的相关材料详见《广州市初三级异地借读生升学报考的申请条件及办法》。
  (三)跨区生在3月11日至16日凭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学籍学校报名,考生须在招考服务平台提出跨区申请,在报名期间向报名点提交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考生与家长同一户口方有效)进行审核。
  (四)往届生在3月17日至21日凭二代身份证、毕(结)业证书、补习学校或街道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初中阶段综合表现评价证明,到户籍所在区、县级市招考办办理报名资格审核,经审核后方能报名。报名时考生本人须到招考办(中教科)核准的摄影点照相。
  (五)港、澳、台及国外来穗升学生(无广州市学籍)在3月17至21日凭二代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临时居住证、初中三年级的学历或同等学历证明、有本市户籍监护人的户口簿及复印件、监护人单位证明,到居住地所在区、县级市招考办(中教科)办理报名审核手续。报名时考生本人须到招考办(中教科)核准的摄影点照相。
  (六)外地回穗升学生在3月17至21日凭二代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明、德育考核表或评语鉴定、初中阶段综合表现评价证明,到户籍所在区、县级市招考办(中教科)办理报名审核手续。报名时考生本人须到招考办(中教科)核准的摄影点照相。
  六、哪些考生属于特殊情况?
  答:属于特殊情况的考生有:异地借读生、往届生、跨区生、外地回穗升学生、港澳台及国外来穗升学生、照顾录取生、教育扶贫生、持广州市蓝印户口的学生、体育或艺术特长生、体育考试免考、缓考、择考的学生。
  七、什么是跨区生?如何办理跨区手续?
  答:有广州市应届学籍与户籍,但户籍与学籍不在同一个区(县级市),选择回户籍所在区(县级市)升学的考生,称为“跨区生”。跨区生在学籍学校办理跨区手续,须在招考服务平台提出申请,并将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交由报名点(即学籍学校)审核。
  例如,学籍在越秀区、户籍在天河区的考生。按规定可选择在越秀区升学(不需办理跨区手续)或天河区升学(需办理跨区手续)。当他选择了跨区报名以后,其填报志愿范围将与具有天河区学籍与户籍的考生一样。可以填报13所省市属学校、16所区属学校和天河区属的普通公办高中、各类职业类学校以及民办高中,而不能填报其他区属的普通公办高中。
  八、跨区生需要回户籍区考试吗?
  答:不需要。办理了跨区手续的跨区生,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均在学籍学校进行,不需回户籍所在区。
  在填报志愿时,报名系统将自动把“跨区生”的报考志愿范围限定在考生户籍所在区(县级市),报考范围与其户籍所在地具有该区(县级市)户籍和学籍的初中毕业生相同。
  九、学籍在越秀区,户籍在番禺区的考生,可以在越秀区报考吗?
  答:根据报考规定,学籍与户籍不在同一个区(县级市)的初中毕业生,可自主选择在学籍或户籍所在区(县级市)升学。所以,学籍在越秀区、户籍在番禺区的考生,可以在越秀区报考。
  十、港、澳、台及国外来穗升学生(无广州市学籍)的报考范围如何?
  答:经批准的港、澳、台及国外来穗升学生,与《临时居住证》上所居住的区(县级市)的普通借读生的报考范围相同。
  十一、往届生、外地回穗升学生的报考范围有什么规定?
  答:具有广州市户籍的往届生、外地回穗升学生的报考范围与其户籍所在地具有该区(县级市)户籍和学籍的初中毕业生相同。
  十二、什么是异地借读生?政策性照顾借读生与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有何不同?
  答:异地借读生是指在我市具有学籍而没有广州市户籍的外地考生。这部分考生由于各种原因在我市初中就读,按规定应回到户籍所在地报考高中阶段学校。个别确有特殊困难需要继续借读者,应持有关证明材料交报名点,由区(县级市)招考办审核后方能报名。
  按是否享受政策性照顾,异地借读生分为政策性照顾借读生与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两类。其区别主要在于报考范围,即是否享受政策性照顾允许报考公办普通高中(公费)。具体如下:
  1、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在办理了异地借读申请及政策性照顾审核手续后,报考范围与其学籍所在地具有该区(县级市)户籍和学籍的初中毕业生相同。
  2、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办理了异地借读申请手续后,除不能报考公办普通高中(公费)外,其他报考范围与其学籍所在地具有该区(县级市)户籍和学籍的初中毕业生相同(含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民办高中、中职)。
  十三、符合哪些条件的异地借读生可享受政策性照顾?
  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异地借读生,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经批准后,其报考范围与其学籍所在地具有该区(县级市)户籍和学籍的初中毕业生相同。
  1、父母均为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委托本市监护人照顾的适龄子女。须具备厅(局)级以上有关单位证明、本人工作证件。
  2、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及现役军人的适龄子女。须具备部队师级或市民政局以上证明、现役军人身份证件(如军官证)。
  3、父母均长期患重病或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本市监护人照顾的适龄子女。须具备市民政局或市残联证明或区级以上医院危重病证明书。
  4、按规定引进的博士后、外国专家的适龄子女。须具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含外国专家局)证明。
  5、台胞子女。须具备市台办出具的相关证明、父亲或母亲的台胞证。
  6、有突出贡献的港、澳人士的适龄子女。须具备广州市荣誉市民证书、本人身份证或回乡证。
  7、驻穗领事馆等外交人员的适龄子女。须具备市级以上外事办证明及合法居留证明。
  8、殡葬工人的适龄子女(其中一名)。须具备区、县级市以上民政局证明、监护人的广东省居住证(或在有效期内的暂住证)。
  9、持《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三年及以上人士的子女。须具备监护人依照《广东省引进人才实行<广东省居住证>暂行办法》申领的《广东省居住证》。
  10、海外华侨华人子女。须具备相关使领馆证明、市公安局出具的有效入境证明、本人护照或身份证。
  11、从事承担政府环卫作业工作服务连续两年以上的环卫临时工子女(其中一名)。须具备市城管委发的《广州市市容环卫临时工子女入学证明》、监护人的广东省居住证(或在有效期内的暂住证)、有效劳动合同。
  12、高层次人才子女(含海外)。须具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印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证书》、《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证书》。
  以上各类异地借读生办理借读申请时,除出具与上述条件对应的有关证明、证件外,还须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和监护人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如属直系亲属以外的监护人还要同时提供委托监护的公证书。
  十四、如何申报教育扶贫生资格?
  答:享有教育扶贫资格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必须在网上进行申报,准确填写证件信息,其中持《广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广州市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以下简称“三证类”)的考生无须递交纸质材料;持以下证件之一:《广州市工会特困职工证》、《五保供养证》或本省外市的低保证、低收入证、工会特困职工证的考生还须在报名期间向报名点提供有效证件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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