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福州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2012-07-19

二〇一一年福州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中学:
  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公平和谐,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证普职比例协调、科学、合理,确保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顺利实施和健康发展,推动学校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现对2011年福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提出如下实施细则,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报名条件
  (一)报考者要求是福州市户口或学籍在福州市的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和不超龄遵纪守法的往届生(含同等学力)。借读生原则上回户口所在地报考,无法回到户口所在地报考的,允许在借读校所在的县(市)区报考中等职业学校。
  1、报考普通高中要求是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和年龄不超过十八周岁(1993年9月1日后出生,下同)的往届生(含同等学力)。
  2、报考中等专业艺术类学校的考生,一般年龄不超过十八周岁,报考体育四年制专业(招初二学生)不超过十六周岁(1995年9月1日后出生),报考中等专业体育类学校的不超过十七周岁(1994年9月1日后出生,下同)。
  3、五年制高职院校(含师范类)招收福建省内户口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五年制师范院校的考生年龄一般不超过十七周岁。
  (二)下列对象不准报考
  1、各类高级中等学校的在校生和毕业生。
  2、上一年度因各种舞弊行为被取消报考、录取或入学资格受罚年限未满者。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役者。
  二、报名时间和费用
  (一)报名时间:3月24日—25日(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可延长至4月8日)。
  (二)报名费:每生每科10元,报名费于4月15日前交到福州市中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具体缴款方式另文通知)。
  三、报名地点及资格审查
  (一)实行网上报名。本地[分别指福州市区和七县(市)等八个区域,下同]户口的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持本人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以及复印件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学校应对考生的年龄、户籍等情况进行审查核实,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凡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读四年以上(含四年),应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有效休学审批证明材料并在考生类别栏中注明。各中学应由校长负责主持考生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并组织专人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经审查无误后,省市属学校向福州市中招办、县(市)区属学校向本县(市)区中招办集体报名。
  (二)学籍在本地但户籍不在本地的应届毕业班学生,原则上应回户口所在地报考,如无法回户口所在地报考的:
  1.福州市户口的考生允许在学籍所在校报考除一级达标普高外的各类学校[但允许福州市户口的考生在七县(市)报考福州市区一级达标普高面向七县(市)招生的提前批学校]。
  2.福州市以外且省内户口的考生允许在学籍所在校报考除一级达标普高外的各类学校。
  3.省外户口的考生允许在学籍所在校报考除五年制高职(含师范类)和一级达标普高外的各类学校。
  具有港、澳、台、国外户籍并在福州就读(学籍在本地)的初中应届毕业班学生,持有效证件材料,可在学籍所在校报考除师范外的各类学校。
  (三)回户口所在地报考的学生,应随带本人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或居民身份证、就读学校证明以及由就读学校提供的报考材料(小学报考初中登记表,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等),到县(市)区中招办报名,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市)区中招办负责。
  (四)往届初中毕业生持本人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以及本人初中毕业证书,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中招办报名,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市)区中招办负责。
  (五)定向生的资格为户籍(截至2011年4月8日)在本地,学籍在本校,且初一至初三年级(具体时间为:2009年1月1日——2011年6月13日)三个学年均在该校学习的初中应届毕业班学生。
  四、考试科目设置和时间安排
  1、考试科目分为学校考查和全市统一考试两类。
  2、学校考查科目包括音乐、美术、理化生实验操作、英语口语,综合实践活动(含劳技、信息技术、社区服务、研究性学习等)以及地方和学校课程,考查时间安排在该学科课程完成时进行,考查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3、全市统一考试科目为: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共10科。其中地理、生物两科考试时间安排在八年级结束时进行,地理、生物考试成绩三年内(即考试当年、第二年、第三年)有效,其它学科考试在九年级学科结束时进行。
  4、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试卷卷面分数均为150分,考试时间各120分钟;其他学科卷面分数均为100分。思想品德、物理两科考试时间各90分钟,化学、生物、历史、地理四科考试时间各60分钟。
  5、语文、数学、英语3科的成绩按原始分记载。其它学科(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按A(85-100)、B(70-84.5分)、C(60-69.5分)、D(0.5-59.5分)记载,物理、化学除了以等级方式记载外,并分别按每科卷面成绩的20%、10%作为奖励分计入总分进行投档录取,中考投档学科总分为480分(语数英各150分,物理20分,化学10分)。若当年思想品德、物理、化学3科所划等级人数不能满足普通高中达标校计划招生数录取要求时,可降低思想品德、物理、化学3科的等级档次成绩,每下降一个档次为5分。缺考、0分的不记等级。八年级地理、生物两科考试成绩达不到C级的考生,允许在九年级参加重考。思想品德、历史两科实行开卷合场考试。考试成绩只通知考生本人(成绩单在报考的学校或中招办领取),考生若对个人某学科成绩有疑问,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所在学校或县(市)区中招办查询分块得分情况,但不查卷。
  6、考试时间安排
  (1)6月4日(星期六)上午2012届初中毕业班学生和2011届初中毕业班重考学生考试:
  9:00—10:00 地理 10:30—11:30 生物
  (2)2011年中考科目和时间:

时间/科目

上 午

下 午

6月11日(星期六)

语 文
(8:30—10:30)

数 学
(3:00—5:00)

6月12日(星期日)

英 语
(8:30—10:30)

物 理
(3:00—4:30)

6月13日(星期一)

思想品德 历史
(8:30—11:00)

化 学
(3:00—4:00)

  其中6月12日上午8:30——8:50进行英语听力考试,时间为20分钟,分值占英语考试总分的20%。
  五、初中毕业资格的认定与管理
  1、凡完成初中阶段学习任务,综合素质评定合格,毕业(升学)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不低于180分,思想品德、物理、化学、历史、生物、地理、体育七科中有四科(含四科)以上达到C级和学校考查科目三科以上合格的学生为合格初中毕业生;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且在中等职业学校就读一个学期以上的考生也视为合格的初中毕业生。
  2、初中未毕业学生的补考,五区补考试卷由福州市统一命题,补考时间为2011年9月17、18日两天;七县(市)由县(市)自行命题,补考时间由各县(市)自定。学校组织考试、评卷。考查学科成绩不及格的由学校负责组织补考。
  3、考生学籍所在学校应为考生填写“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报告单内容包括学业考查成绩、学生自我评价、学校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评定(含评语和等级)等内容。“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实行计算机管理和网上报送,由学校负责审核认定后报送市教育局,已报送确认的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一般不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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