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考点预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三十

2012-07-20

  89.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B.自治区的人大及常委会行使地方立法权

  C.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D.自治州的人大常委会行使民族立法权

  答案:BC

  解析:国家立法权是指由一定的中央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用以调整基本的、带全局性的社会关系,在立法权力体系中居于基础和主导地位的最高立法权。《宪法》第58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A项错误。地方立法权是指由有权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立法权。《宪法》第116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立法法》第63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据此,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享有地方立法权,而自治州的人大常委会则不享有该项授权。所以D项错误。

  90.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哪些表述是不正确的?

  A.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不再享有科学研究的自由

  B.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不再享有艺术创作的自由

  C.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不再享有出版着作的自由

  D.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不再享有宗教信仰的自由

  答案:ABD

  解析:《宪法》规定的公民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政治自由,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而其他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领域的权利和自由如科学研究、艺术创作、宗教信仰等不属于政治范畴,而与政治权利并列属于公民的基本权利。另外,《刑法》第54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A、B、D项错误为应选项

  91.下列有关中国宪法发展史的表述,何者为正确?

  A.《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中国历史上唯一的一部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性文件

  B.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C.1982年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制定的第三部宪法

  D.《钦定宪法大纲》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部宪法性文件

  答案:D

  解析:一般认为,《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中国历史上第7部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性文件,但绝不是唯一一部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性文件。辛亥革命后各省都督府代表会议通过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以美国的国家制度为蓝本,确立了总统制共和政体,规定实行三权分立原则,具有一定的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1914年《中华民国约法》、1923年《中华民国宪法》和1947年《中华民国宪法》实行的均为资产阶级共和政体。据此,选项A错误。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性质是新民主主义,而非社会主义性质。中国历史上的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是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选项B错误。1982年宪法是后全面修改的结果,而非制定而成。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不赘。

  92.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法律,下列哪些人可以具有中国国籍?

  A.赵某,出生于中国大陆,父亲为美国公民,母亲为中国公民

  B.钱某,出生于法国,父亲为中国公民,母亲为日本公民

  C.孙某,出生于柏林,父母双方均为中国公民,1980年移民德国,定居柏林(德国采用出生地主义的国籍原则)

  D.李某,出生于中国,父亲为无国籍人,母亲也国籍不明

  答案:ABD

  解析:《国籍法》第4条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第5条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第6条规定:“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所以ABD是正确的。至于C项,因为德国采用出生地主义国籍原则,所以孙某出生的时候就获得了德国国籍,而《国籍法》第9条规定:“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所以孙某不会有中国国籍,所以C不选。

  93.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有关国家机构职权的表述中哪些是错误的?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无权决定设立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

  B.国务院有权决定自治州的设立

  C.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委员会有权决定民族乡的设立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有权决定大赦

  答案:ACD

  解析:《国务院组织法》第8条规定:“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经总理提出,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宪法》第6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十七)决定特赦;……”《宪法》第89条规定:“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十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制与区域划分;……”《宪法》第107条第3款规定:“省、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决定乡、民族乡、镇的建制与区域划分。”

  94.甲潜入乙的住宅盗窃,将乙的皮箱(内有现金3万元)扔到院墙外,准备一会儿翻墙出去再捡。偶尔经过此处的丙发现皮箱无人看管,遂将其拿走,据为己有。15分钟后,甲来到院墙外,发现皮箱已无踪影。对于甲、丙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成立盗窃罪(既遂),丙无罪

  B.甲成立盗窃罪(未遂),丙成立盗窃罪(既遂)

  C.甲成立盗窃罪(既遂),丙成立侵占罪

  D.甲成立盗窃罪(未遂),丙成立侵占罪

  答案:C

  解析: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既遂的通说认为,财物离开占有人的实际控制即构成盗窃罪既遂,本案中,甲已经将装有现金3万元的皮箱窃得,并扔出墙外,此时,该财产已经离开了占有人的实际控制范围,因此,甲构成盗窃罪的既遂,所以可以排除B项和D项。其次关于丙是否构成犯罪的问题。《刑法》第270条规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不属于自己的皮箱(发现无人看管视为是遗忘物)据为己有,构成侵占罪。本题正确答案是C项。

  95.徐某因犯故意伤害罪,于2007年11月21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期2年执行。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徐某伙同他人无故殴打学生傅某,致傅某轻微伤。当地公安局于2008年4月3日决定对徐某行政拘留15日,并于当日开始执行该行政拘留决定。行政拘留结束后,法院撤销对徐某的缓刑,决定收监执行。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徐某被行政拘留的15天可以折抵刑期

  B.徐某被行政拘留的15天不应当折抵刑期

  C.应当将1年有期徒刑与15天的拘留按照限制加重原则实行并罚

  D.15天的行政拘留应当被1年有期徒刑吸收

  答案:B

  解析: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是两回事。第一,二者的性质不同,刑事拘留是一种诉讼保障性措施,本身不具有惩罚性;行政拘留则是治安管理的一种处罚方式,实质上是一种行政制裁,具有惩罚性。第二,二者的适用对象不同。刑事拘留适用于刑事诉讼中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他们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行政拘留只是适用于尚未构成犯罪的一般违法行为。第三,二者的适用目的不同。刑事拘留的适用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而行政拘留的目的则是惩罚和教育一般违法行为人。第四,二者的羁押期限不同。刑事拘留一般不超过10日,案件重大、复杂的不超过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拘留期限,不超过37日;行政拘留的期限则是1到15日。第五,适用机关不同,有权决定适用刑事拘留的是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有权决定行政拘留的则是公安机关。本题中因为对徐某实行的是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处罚的方式,它跟刑事拘留和刑事处罚是两回事,因此不能折抵刑期、不能适用“限制加重”、“吸收”等刑罚处罚原则。答案B是正确的,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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