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政治《毛概》复习要点及真题要解9

2012-07-20

  6、2005年的“单项选择题”

  【原题】“我们的共产党和共产党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是革命的队伍。我们这个队伍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这段话所反映的思想观点是

  A、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

  B、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C、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

  D、自力更生、艰苦奋斗

  【答案】A

  7、2002年的“多项选择题”

  【原题】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根据宪法的原则,提出了在政治生活中判断言论和行动是非的六条标准,并指出其中最重要的是

  A.有利于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而不是分裂人民

  B.有利于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而不是不利于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

  C.有利于巩固人民民主专政,而不是破坏或者削弱这个专政

  D.有利于巩固民主集中制,而不是破坏或者削弱这个制度

  E.有利于巩固共产党的领导,而不是摆脱或者削弱这种领导

  【答案】BE

  8、2002年的“多项选择题”

  【原题】在中共八大上,陈云提出了关于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设想,其主要点包括

  A.以国营经济为主体,以私营经济为补充

  B.以国家与集体经营为主体,以个体经营为补充

  C.以计划生产为主体,以自由生产为补充

  D.以国家统购统销为主体,以个体经营代销为补充

  E.以国家市场为主体,以自由市场为补充

  【答案】BCE

  9、2003年的“多项选择题”

  【原题】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是因为

  A.无产阶级政党可以同资产阶级结成统一战线

  B.双方有长期团结合作的历史

  C.各民主党派已经成为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党派

  D.各民主党派在政治上接受了共产党领导

  E.各民主党派可以发挥对共产党的监督作用

  【答案】BCDE

  第二节 社会主义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

  知识盘点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合中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

  (一)我国人民民主的政治制度或者说人民民主专政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即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是适合中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在新中国,与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相适应的政体,是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所谓政体有两层科学涵义,一是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选举产生的人民政府;二是国家政权的组织原则,如民主集中制。这一制度写入了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为以后历次宪法所肯定和完善。

  (二)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容和特点主要是: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并向它负责,接受它的监督;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内容是,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这一组织形式参与对国家事务的管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既明显不同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各种民主共和政体,也有别于前苏联实行的苏维埃制度。

  (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实现中国共产党对国家与社会事务的领导,便于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国家意志,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中国共产党作为工人阶级先锋队是执政党,其执政地位是通过对国家机关的的领导来实现的。通过人民代表大会的充分讨论,可以把党对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及方针政策,用法律、决议等形式肯定下来。

  (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没有适当的组织原则,国家政权就无法建立和正常运转。“宪法”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其他国家机关“一律实行民主集中制”。这样,既可以保证人民代表大会集中和代表人民的意志和利益,民主作出决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又使各个国家机关合理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这种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的体制可以从根本上提高管理国家与社会事务的效率。

  (五)1954年9月召开的全国人大一届一次会议,结束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由全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以及由《共同纲领》临时代宪法的过渡状态。大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是由人民普选产生的,他们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和代表性。由他们组成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和地方的最高权力机关,重要的法律、法规、大政方针都由他们讨论决定,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人民政府、司法、检察等机关由他们产生,受他们监督,向他们负责。这样,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新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正式确立。

  (六)1954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的主要内容是,明确规定了新中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新中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和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他国家机关,一律实行民主集中制。《宪法》体现了人民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它是新中国人民政治生活进一步民主化的重要标志,加强了人民民主制度,为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和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奠定了初步的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制定和颁布,是中国人民从1949年建立新中国以来取得的新胜利和新发展的里程碑。

  (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因为新中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国家的这个根本性质决定了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他们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特别是享有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利。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这样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最能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政权的实质。管理国家事务和经济文化事业,是社会主义条件下人民最大的权利。

分享到:
0
相关阅读
友情链接
© 2018 我考网 http://www.woexam.com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湘ICP备18023104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11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944702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