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清华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双证)招生简章

2012-07-14
  随着《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颁布和实施,以教育部实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为契机,国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也确定了加速发展和转型的战略思路。全国MPA教育领域正面临着改革培养模式、调整结构和提高质量等艰巨任务。
  为此,在前期充分调研和认真讨论的基础上,我校已经决定对现有MPA培养体系进行系统改革,在招生、培养和保障等各个环节实施系列改革措施:一是明确定位我校MPA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引领国家发展与人类进步的公共事务领导者;二是强调“植根中国,放眼世界”;三是制定“三位一体”的培养体系,注重价值观念、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的整合。2012年起,我校公共管理硕士(MPA双证,达到相关要求后,颁发毕业证和学位证)研究生教育将实施改革后的新版培养方案。本学年招生将实行“多批面试,联考底线,分类录取”提前申请、多批面试、联考底线、分类录取等原则。
  一、招生计划
  拟招收各类MPA研究生190名。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且毕业后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经验;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且毕业后五年以上(含五年)工作经验;
  (3)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且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经验。
  4.在境外获得的本科以上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5.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三、寄送考前面试申请材料
  我校面向所有考生提供考前面试预录取的机会。
  愿意申请清华大学MPA考前第一次面试(2011年10月下旬)的考生本人须在2011年10月15日24时之前提交考前面试申请材料。愿意申请第二次面试(2011年12月)的考生须在2011年11月30日前提交考前面试申请材料。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日期均以实际收到材料日期为准,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业务办公室,邮编100084。申请材料包括:
  1.2012年清华大学MPA考前面试申请书。(见附件1)
  2.工作单位有关领导的推荐信两封。
  3.教育背景相关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本科/研究生成绩单复印件)。
  4.近5年内考生获得的主要表彰情况。(A4纸不超过3页)
  5.个人综合自述。(不超过1500字,包括职业经验与职业规划等)
  6.其他必要的材料(工龄证明等)。
  四、面试
  1.清华大学MPA招生面试采取考前面试和考后面试两种方式。面试共分两次考前面试和一次考后面试,分别在2011年10月底、2011年12月、2012年3月。
  2.面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理论和综合素质两部分。具体要求及面试时间由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另行通知。
  3.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将组织专家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评审,选出进入考前面试的考生。考前面试的人数视当批申请考生数目和质量决定。
  4.考后面试人数依据联考成绩确定。
  5.面试时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五、网上报名
  1.所有考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http://yz.chsi.com.cn)上报名,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0日-31日(具体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报名分为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邮寄报名信息表两个步骤。
  2.报考MPA项目的考生需在清华大学参加笔试,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北京”“清华大学”报名点,选择其它报名点无效。
  3.报考MPA项目的考生必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系统中缴纳初试报考费,在缴费成功24小时后,须登录清华大学网上报名系统打印《2012年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报名信息表》,2011年11月4日16:00前寄送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11月8-11日可登录我校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照片。我校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yz.tsinghua.edu.cn/
  4.下载打印《准考证》。按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招生信息查询和打印。
  5.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单位:清华大学。
  (2)报考专业:公共管理硕士。
  (3)报考点:清华大学。
  (4)应试的外国语:英语。
  六、笔试科目及考试方法
  1.所有考生均须在清华大学参加全国MPA联考。
  2.初试时间:2012年1月7日-8日。
  3.初试考试科目: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②204英语。(“英语二”为全国统考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为全国联考科目,请考生参考教育考试中心或者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编制的最新考试大纲。)
  七、录取
  1.预录取
  a)通过考前面试获得有条件录取资格的考生,只要MPA联考成绩达到国家分数线,且政治理论考试合格,即可获得预录取资格。
  b)通过考前面试获得递补资格的考生,可以在有条件录取资格考生放弃或者没有达到国家线的情况下,当联考成绩达到国家线时可按排序递补。未通过递补获得有条件录取资格的考生,自动进入考后批录取程序。
  c)参加考后批面试的考生,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70%权重)和笔试成绩(30%权重)进行预录取。
  2.正式录取
  预录取考生在档案审查和申请材料真实性复查通过后获得正式录取资格。预录取考生与清华大学签署培养协议后清华大学将于2012年7月份发放录取通知书。
  3.调剂
  未被清华大学录取、但联考笔试成绩在国家线以上的考生,可以申请其他院校的调剂。
  八、学习方式
  上课地点为清华大学。学习方式包括以下几种,学生可根据情况自行选择。
  1.分段集中上课。即每个学期集中一次,每次6-8周,课程学习共集中三至四次。
  2.晚上和周末上课。
  九、学习费用
  1.清华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双证)研究生学费、论文指导费、论文答辩费共计为5.9万元。
  2.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将为优秀学生提供奖学金,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部分助学金。
  十、证书授予
  按照清华大学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内容,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清华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毕业证书和清华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证书。
  十一、其他
  1.有关报考条件、考试安排等信息最终以教育部有关部门及相关机构的规定为准。
  2.更多招生政策和培养信息,详见《清华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清华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网址:yz.tsinghua.edu.cn)和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主页(www.sppm.tsinghua.edu.cn)。
  3.请考生尽可能提供多种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座机、传真、电子邮件等),以便我们及时告知有关招生信息及后续安排。
  十二、联系方式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联系人:尤老师
  办公电话:010-62794348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101室
  传真:010-62782605
  邮编:100084
  附件1面试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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