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理工大学2011年在职公共管理硕士招生简章

2012-07-14

南京理工大学2011年在职公共管理硕士招生简章

  为培养政府和非政府公共组织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2011年我校继续招收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生毕业后将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学位证书。
  一、招生计划
  2011年我校公共管理专业学位(单证班)招生计划为45名。
  二、学习年限
  我校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采取非全日制方式,利用双休日或一年集中若干次学习。课程学习与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相结合,实行以2.5年为基础的弹性学制,最长学习年限一般不超过4年。
  三、报考条件
  1.2008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2.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四、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下报名流程(二者缺一不可),否则报考无效。
  1、网上报名
  时间:2011年7月1日至14日。
  网上报名工作启用全国统一报名平台。考生在此期间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照片要求见附件)。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2、现场确认(缴纳报名费、验证、确认报名信息)
  时间:2011年7月15日-18日
  地点: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三楼会议室
  现场报名程序及要求:
  (1)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持规定的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至现场确认点,由工作人员核验,通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鉴别仪验证报名信息,并拷贝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内数码照片文件(持护照者除外)。
  (2)缴纳报名考试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839号)精神,我校公共管理硕士报名费为320元。
  (3)本人在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
  3.准考证下载
  2011年10月15日后,考生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五、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阶段。
  1、  初试
  公共管理硕士入学考试科目为4门,即综合知识(包括语文、数学、逻辑)、英语、公共管理基础和政治理论,其中综合知识、英语和公共管理基础为全国联考科目,由国务院学位办统一命题、组织考试与阅卷。政治理论课由我校自行命题与阅卷,考试安排在复试时进行。

入学考试时间

1029

830-1130

1029

1430-1700

1030

830-1130

入学考试科目

综合知识

英语

公共管理基础

入学考试地点

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联考考试大纲: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代码:490100。
  2、复试
  (1)复试一般安排在来年的在1月份进行,具体时间将在我校MPA教育中心网站(mpa.njust.edu.cn)公布。届时将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参加复试的考生应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将《资格审查表》与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并交我校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2)复试由笔试与面试组成。笔试科目为《公共管理学》。(参考书:张成福:《公共管理学》(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六、学院联系方式
  1、联系人:范炜烽、蒋民、李晓燕、王赫   电话:025-84314567
  2、电子邮箱:njustmpa@163.com(专门受理招生咨询)
  3、网    址:http://mpa.njust.edu.cn 
  4、地    址:南京理工大学MPA教育中心(邮编:210094)
  5、咨询地点:南京理工大学人文经管楼205、507室
  附件:
  考生上传电子照片标准(护照证件照片标准)
  1.电子照片图像样式:
  电子照片标准格式.rar
  2.图像规格:567像素(高)× 390像素(宽),头部宽度为248至283像素,头部长度为331至390像素,分辨率300dpi,图像文件大小在50kB以内。JPG格式。图像尺寸为48毫米(高)× 33毫米(宽),头部长度为28至33毫米,头部宽度为21至24毫米。
  3.颜色模式:24位RGB真彩色。
  照片11后绩单和学位证上使用,4.要求:近期(三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电子照片,国家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照片背景为白色,其他颜色不予受理。照片要求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着深色上衣。
  5.照片可请照相馆、数码店等协助拍摄并调整至相应文件大小(50kB以内),不得进行任何修饰。
  6.电子照片由考生本人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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