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2011年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2012-07-14

辽宁大学2011年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辽宁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是辽宁省唯一的具有文、史、哲、经、法、理、工、管等多学科的综合性大学。我校现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中国语言文学、哲学、法学和化学等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具有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62个,有3个博士后流动站;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61个(含20个专业学位授权点),设有世界经济、国民经济学和金融学3个国家重点学科、32个省重点学科;设有国家经济学基础人才培养基地、高校辅导员培训与研修基地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转型国家经济政治研究中心。学校有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6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个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特色优势学科实验室、6个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我校具有良好的办学条件;有一支结构合理、实力雄厚的教师队伍。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辽宁大学秉承“明德精学、笃行致强”的校训精神,把学校建设成为具有较高水平和较大国际影响的教学——研究型大学。
  辽宁大学MPA依托于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并有经济、社会、管理学科作为支撑。具有强大的资源优势、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多维的办学视角。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现拥有哲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和11个硕士学位授予权。辽宁大学MPA教育以专门培养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管理人才为目标,遵循严格管理的原则,配合弹性化的教学方式进行。在强化MPA研究生教学质量和管理的同时,借鉴国内其他院校的办学模式和办学经验,聘请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做兼职教授。力图在培养方向、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不断开拓创新,发挥综合性大学的整体优势,努力创办国内一流水平的MPA培养基地。
  一、报考条件
  2008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
  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考生报名前需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信息,如查询不到本人学历信息请到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或其在各省代理认证机构进行学历认证。
  二、招生人数:
  计划招收35人
  三、学制方式:
  2年半
  四、授课:
  不脱产学习(一般在节假日授课)
  五、培养费:
  30000元整
  六、考试时间:
  2011年10月29日、30日
  七、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俄语、日语)、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共计4门。其中,政治理论由各我校单独组织,时间另行通知;其余3门全国联考。
  八、报名程序: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工作启用全国统一报名平台。考生在7月1日至14日期间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2)现场确认:在7月15日至18日期间到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本网站具体通知)缴纳报名费、验证、确认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持规定的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至现场确认点,由工作人员核验,通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鉴别仪验证报名信息,并拷贝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内数码照片文件(持护照者除外),本人在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
  10月15日后,考生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九、资格审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招生单位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交报考单位研究生院(处、部)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如考生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不到本人学历信息的,请提交辽宁省高中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资格审查在现场报名过程中进行,报名者需提供具体材料如下:
  1、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现场确认时领取)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管理司的统一部署,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不到本人信息的考生提供);
  5、现场报名时需提供网报编号。
  十、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依据考试成绩进行择优录取。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低于招生限额的80%。
  十一、参考教材: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版)
  十二、招生咨询电话:
  辽宁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MPA办公室
  电话:024—62202090、024-62202091;传真:024-62202090;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辽宁大学崇山校区博远楼103室)邮编:11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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