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基本知识

2012-07-14
  商业担保公司的创立和运作,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提供了一定的条件,为银行和企业界的沟通构建了一座桥梁,但这是一把双刃剑,市场运作的条件和需求对每一个市场参与者都是平等的,银行面临的道德信用风险,对担保公司而言也同样存在,担保公司在日常业务运作中,如何做到既能防范和化解由此带来的风险,又能做到自有资本的保值和增值,这就必须建立起一套规范的符合法律程序和市场经济运作要求的现代管理制度和操作模式。资产管理即是其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只有认真有效地做好资产管理工作,公司的业务才能顺利地展开,公司发展壮大的计划才能得到保证。 

  一. 资产管理的基本概念 

   1. 所谓资产指企业的物资和资金的总和。 

   2. 所谓管理就是看管、处理。 

   3. 我们这里所叙述的资产管理是狭义的概念,亦即本公司在业务操作中所形成的二种不同表现形式的资产。 

   (1)本公司在担保业务中,采用抵押和质押的反担保形式,取得了相应的抵押权和质权,而这些抵押物和质押物尚在担保期内需要进行看管,或虽已过了担保期,但尚未得以结算而要继续进行看管或清偿处理的资产。 

   (2)公司在其他延伸业务的操作中,受银行、企业、个人的委托,需进行资产重组,清偿变现和管理的资产。 

   二. 资产管理的历史发展 

   我国古代的金融机构统称为钱庄,它的职能仅限于存贷,汇兑关系,没有结算等形式存在,业务范围相对狭隘。1840年鸦片战争后,随着不平等条约的签订和洋务运动的展开,国外商人和企业主等经营者,开始以合法的身份大量涌入中国市场,外国资本开始输入,为了经营中的便利,银行这种专业金融机构开始引入,由于银行经营方式的合理性和形式的多样性,发展异常迅速,不仅各种银行在各大商埠相继成立,融资中以实物进行抵押和质押的方式也开始出现。清末民初,这种形式已发展得非常成熟,达到一定的高潮,不少颇具规模的商业银行均建有自己的仓库,在经营抵押质押贷款业务的同时,也兼办质物的仓储管理业务,并订有仓储管理制度和各项手续程序等规程。解放前,西藏路泥城桥堍下的“四行仓库”就是上海原“中、工、交、农”四大银行存储质押物的专业仓库。解放初期,中国人民银行也曾于1951年制订了《抵质押放款办法》,对质物的入仓存放,动用,检查变动等内容要求进行规范。该业务一直延续到公私合营后,我国开始进入计划经济时代,各类企事业单位的生产经营和资金运用均纳入国家计划统一调配中,抵质押这种形式也因此失去了存在的基础而在我国消失。 

   三.资产管理的现况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实行改革开放的政策,各种不同所有制成分的经济实体开始出现,资金的流向开始由单一的计划性向多元化发展,各种不同的融资需求内容的出现,也促使银行为拓展业务而采用形式多样的手段进行操作,90年代初期,上海某银行在对浦东一家中型企业进行贷款时,采用了质押担保的手段,经双方协商签约,将提供质押的一部分财产和设备进行了封存,但银行工作人员前脚走,企业后脚就启用了质押的物资,由于当时没有配套的法律对这种行为进行保护,这种方式的作用也微乎其微,1995年10月1日,我国第一部担保法颁布实施,对担保行为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我国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担保行为受到法律的保护,各种采用担保形式的融资行为也日益增加,可是,在实际操作中,债权人和债务人由于在专业知识、人员配备及场所条件等方面的限制,而使具体操作起来困难重重。市场的需求,为专业资产管理公司的成立,提供了良好的生存空间和基础,从1996年上海第一家从事专业资产管理(代理办理抵质押业务的一系列手续及管理和清偿变现)的上海银联仓储管理有限公司成立至今,上海目前类似的企业已有10多家。 

   四. 资产管理的任务 

   简单的说,资产管理的任务,是为了最大限度的规避和化解金融风险,使公司的业务得以顺利开展,公司的发展顺利进行,公司的资金安全可靠,而对公司在担保业务的过程中,采用抵押,质押的反担保形式而取得抵押权和质押权的物资进行前期的调查,期中的管理和处理以及办理各种必要的手续。具体地说,这又是一项比较繁琐而周密的系统工程,需要通过资产管理工作职责的完整履行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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