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人要警惕对公权的“审丑疲劳”

2012-01-22
     审计人员进行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省级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审计,经手的往往是数以亿计的资金收支,而在县级政府性资金审计中,面对被审单位账册中来来往往仅以万计的资金,审计人员往往容易放松警惕,产生“资金数额小,危害不严重,得饶人处且饶人”的“仁慈”,这实质是审计“审错”“审丑”带来的“审丑疲劳”,造成此现象的原因有:
  
  一是对社会丑态的习以为常。资讯的发达,使“洗脸死”、“做梦死”、“喝水死”类似的事件一次次被舆论推上风头浪尖,一次次挑战公众的常识容忍极限。同时,挪用资金“炒股票”、虚报人员“吃空饷”、巧立名目“乱收费”等涉及财政资金安全、完整性的问题也层出不穷,金额越来越大,而制度变革还有待时间慢慢推进,“我本将心照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审计人员在各种富有冲击力的猛料面前也犹如温水煮蛙,对这些丑陋行为慢慢“见惯”,对公权滥用问题和审计项目要及时切入民生焦点问题失去敏感性。

  二是对屡审屡犯的现象麻木不仁。审计“派丑大名单”涉及的单位级别越来越高,查处范围越来越全面,各个部门交换审计意见时均态度认真,“坚决配合整改”,却常出现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屡教不改的事实。这使得审计人员产生独木难支的挫败感,对解决问题的期望值也呈递减趋势,从而对屡审屡犯的现象产生麻木。

  “审丑疲劳”现象会导致审计人员精神懈怠、缺乏担当,也会影响审计免疫功能的发挥。审计人员要辨证看待在政府公共服务型职能转变过程中出现的各种事物,学会对问题“三剖析”:

  一析“是什么”。这些层出不穷的社会丑态、屡审屡犯的现象的背后,反映的是公权部门滥用权力、牟取私利的体制性问题。此类集体寻租,对市场经济环境、国家治理的危害绝不亚于个人的贪污腐败行为。公权部门名目繁多的乱收乱支,往往有着各种各样冠冕堂皇的借口,这使得对其查处要警惕普遍就是常态、数额小危害不严重、法不责众的心态,给予正确定性。

  二析“为什么”。审计报告揭示的都是一些在预算执行上的制度性缺陷。很多部门之所以屡审屡犯,手法如出一辙,根源在于这些制度性的缺陷没能得到修复。从事先和事中的情况来看,决策随意、监控缺位,使得整个执行过程中,资金上从哪来、下到哪去主要流程,民众不了解,上级搞不清,人大管不着,法律套不上;从事后的情况来看,解决、整改的思路往往浮在表层,追究、问责的力度也常常失之于轻。

  三析“怎么办”。审计人员要站在全局的高度进行通盘的深度观察、思考、分析与总结,发现政府在政策法规的制定或其他制度安排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找出政府在执政过程中的低效率或无效率环节,提出制度性改进建议,促进财政体制改革、完善干部问责机制,以“法治”促进“法制”,进而将国家治理过程中因制度漏洞带来的潜在风险提前揭示。(邢莹)
(本文内容仅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任何审计机关和本网站的观点,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来源:审计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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