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社会管理要善待百姓诉求

2012-01-22

 “利益诉求”,是指社会成员或社会群体表达利益愿望,维护利益权利,反抗利益侵害的行为,它是调适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沟通机制,是构建和谐社会重要基础。善待困难群体利益诉求表达,为其建立合理平等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实现利益诉求表达渠道的通畅,已成为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当务之急。

  一健全利益诉求保障制度,从源头上解决不公问题。当前,利益诉求的方式在合法性、公开性和透明性上还明显不足。要进一步完善民主权利保障制度,真正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从各个层次进一步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障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民主权利,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最大限度地避免工作失误。为进一步切实了解群众所盼、所思、所想,还可以建立健全政府咨询专家制度、民意调查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听证会制度、协商谈判制度、社情民意联络员制度等。通过这些制度使多元的利益群体都有“代言人”为其说话,并有制度保障其代言人的代言能够参与到公共政策的制定中去,以便从源头上解除众多“不公不平”的问题。为让人民群众更加充分表达诉求,充分了解群众所盼、所思、所想,掌握社情民意,还应充分发挥互联网时效快、容量大的特点,开辟诸如“网络论坛”、“民情邮箱”等,为群众提供便捷的表达渠道。为避免因决策考虑不周发生矛盾。在制定决策时,应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认识科学决策的重要性,在工作中要坚决按照客观规律办事,每项政策出台前都要在了解民意、倾听民声,都要进行严格的论证,要做到科学决策,避免出现决策失误。

  二搞好无隙化社会管理,力争矛盾就地化解。随着劳动者就业结构和方式的变化,人员流动性大大加强,大量的“单位人”变成“社会人”,加之各种新的行业、新的组织、新的群体不断涌现,诉求内容由简到繁,应接不暇,致使社会管理的对象、范围都发生了根本变化,传统管理模式和方法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而社会矛盾的化解又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面对这纷繁复杂的矛盾和问题,要确保管理到位、管理有效,促使社会安定和谐。我们必须摒弃单兵作战的观念,整合社会各方力量,齐抓共管,协同作战,增强服务社会能力,以提高综合化解矛盾纠纷能力。为此,我们要充分发挥街道、乡镇、工会、妇联等单位和部门在解决纠纷方面的重要作用,打造多种纠纷解决平台,为纠纷分流给力。在街道、社区、设立调解点,在工会设立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在妇联设立婚姻家庭纠纷调处中心等,构建覆盖面极广的区、街道、社区一级调解网络,使矛盾分流有方向,矛盾化解有帮手。同时,要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完善城市居民自治,促进和谐社区建设。大力培育和扶持民间组织,抓好公众参与。基层组织的作用发挥得越大,社会和谐的根基就越牢固。为此,我们要在离群众最近的地方将社会管理工作做深做细,大力培育和扶持民间组织,充分发挥社团、行业组织、社会中介组织和城乡基层自治组织的作用。使社会管理网络横到边、竖到底,以形成政府调控机制同社会协调机制互联、政府行政功能同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同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社会管理网络,让群众可以自行选择解决矛盾的方式,以满足他们表达利益诉求的欲望,切真解放诉求渠道不畅通的问题。使群众的疾苦有地方诉,意见有地方提,怨气有地方发。以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

  三完善矛盾调处机制,为群众提供快捷公正高效服务。要结合“平安建设”,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建立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的机制,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机结合,更多采用调解方法,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建立健全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特别是要切实加强对网络舆情的监督,组织技术力量对网络舆情进行跟踪和提炼,及时归纳,提出应对措施,并根据网络舆情,有针对性地组织新闻发布活动,及时引导社会舆论。

  四强经济手段,为有效化解矛盾提供利益保障。用不同质的方法解决不同质的矛盾,这是解决矛盾的根本原则。当前我国社会矛盾多种多样,其中由利益纠纷引发的矛盾占的比重最大。这是因为,社会利益主体的多元化致使不同群体间存在不同的利益追求,也导致了各利益群体之间的利益矛盾。要解决因经济利益引起的社会矛盾,就应从利益角度入手,更多地运用经济方法和手段来解决,如果只简单用过去说服教育的方法来解决,已经不能适应形势的发展,也收不到明显的效果。所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要从根本上解决社会矛盾,尤其是利益矛盾,需要探索新形势下解决矛盾的新方法,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权益保障机制。

  五着力改进作风,强化亲民爱民意识。公务人员在处理困难群体利益诉求时,首先要树立和弘扬良好的工作作风,主动倾听困难群众呼声,了解困难群众愿望,解决困难群众诉求;其次,要完善信访制度,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信访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困难群体各类诉求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处理;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下访制度,完善领导接访、定期约访制度,坚持有访必接、有信必复,提高重要信访按时接办率和群众满意率;要完善群众反映问题的答复公示制,真正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保障群众的正当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真正做到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实施管理中体现服务。其三要立足打造“阳光政务”,大力推行政务信息公开,着力从制度上落实困难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话语权和监督权,切实让困难群体的利益诉求得到充分表达和有效解决。

  六强化教育引导,让百姓以理性合法形式表达诉求。要大力提高群众的思想政治素质、公民责任意识、文化知识水平、法律政策水平和理性精神,培育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法规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要加强对群众的教育和引导,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强对群众的政策法律法规教育,提高政策的覆盖面和透明度,提高正面宣传解释的效果,解决群众的思想认识问题,使群众能够正确辨别利益要求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增强以理性合法的形式反映问题的意识和自觉性。同时,要增强群众的法制意识,倡导社会主义新风尚。引导群众正确对待自身利益,摆正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引导群众按照程序、依据政策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使他们维护自身利益的行为更加理性化、合法化。把道德建设和法制建设结合起来,引导、规范群众的道德与行为,使广大群众清楚地认识到哪些事该做、哪些事不能做,认识到维护自身利益必须依法行事,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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