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内审师(CIA)红皮书:实务公告(1)

2012-01-22
  实务公告1000-1 内部审计章程

  主要相关标准:

  1000-宗旨、权利和职责

  内部审计部门的宗旨、权力和职责必须在内部审计章程中按照“内部审计定义”、《职业道德规范》和《标准》的相关内容真实确定。首席审计执行官必须定期审查内部审计章程,并提交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审批。

  释义

  内部审计章程是确定内部审计活动宗旨、权力和职责的正式文件。它确立了内部审计部门在组织内部的地位,授权内部审计部门接触与业务开展相关的记录、人员和实物资产,界定内部审计活动的范围。内部审计章程的最终审批权在董事会。

  1、 正式的书面章程对内部审计部门的管理十分重要。章程提供了公认的陈述,供管理层检查和接受,并报董事会以会议纪要形式予以批准。章程也为定期检查内部审计部门宗旨、权力和职责的适当性,确立内部审计的角色提供了便利。如果出现问题,章程就是一份与管理层和董事会达成的关于本组织内部审计部门的正式书面协议。

  2、 首席审计执行官有责任定期评估章程中规定的内部审计宗旨、权力和职责是否仍足以使内部审计部门实现其目标,也有责任将定期评估的结果报告给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

  实务公告1110-1 组织的独立性

  主要相关标准:

  1110-组织的独立性

  首席审计执行官必须向组织内部能够确保内部审计部门履行职责的层级报告。首席审计执行官必须至少一年向董事会确认内部审计部门在组织中的独立性。

  1、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的支持可以帮助内部审计部门获得业务客户的协作并在不受干扰的情况下开展工作。

  2、首席审计执行官在职能上和行政上分别向董事会和首席执行官汇报工作,可以增强组织的独立性。至少首席审计执行官应向组织内拥有充分权力、能够促进独立性并保证广泛的审计范围、能充分考虑审计报告并依据审计意见采取适当行动的人报告。

  3、职能上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的职能主要包括:

  ●批准内部审计部门的章程;

  ●批准内部审计风险评估及相关审计计划;

  ●接受首席审计执行官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结果和其认为有必要的其他事务的报告,包括在管理层不在场的情况下与首席审计执行官进行单独会晤以及每年确认内部审计部门在组织中的独立性;

  ●批准有关首席审计执行官业绩评估和任免的决定;

  ●批准对首席审计执行官年度薪酬工资的调整;

  ●适当地询问管理层和首席审计执行官,以确定是否由于审计范围和预算受到限制而阻碍了内部审计部门履行其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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