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经济学院会计学双学位培养方案

2012-07-09
  一、培养目标与培养要求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富有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具备扎实的经济学、管理学专业基础知识,通晓会计学基本理论和实务,具有国际视野和良好职业道德,面向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和会计事务所会计及其他相关经济管理工作岗位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要求学生系统掌握现代会计学的基本理论与方法,掌握从事现代会计工作所必需的经济、管理、法律、会计与审计等基本知识,提高从事会计工作的基本技能。
  二、培养对象
  主修专业课程成绩良好、自学能力强、学有余力的普通本科二年级学生。
  三、教学管理体制与学习时间
  辅修双学位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在大学二年级第一学期报名,第四——第八学期参加学习。学习时间为五个学期。
  四、辅修专业与攻读双学位总学分要求
  理论教学40学分、实践教学10学分,共50学分。
  五、学位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50学分,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六、课程设置要求
  基础会计学、中高级财务会计、财务管理学、成本会计、管理会计、审计学、会计信息系统、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
  七、实践性教学安排与要求
  
学生于第6学期和第7学期在手工会计实验室、电算会计实验室分别进行财务会计实验和电算会计实训,于第8学期做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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