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2008年暑期学校双学位辅修专业招生简章

2012-07-09
  山东大学外国语学院从2008年暑期起,继续开放本科教学部分优质资源,面向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经济学院、山东财政学院、山东建筑大学、济南大学六所高校各专业全日制本科学生开设商务英语、日语、法语、德语和韩国(朝)语五个专业的双学位/辅修专业及俄语的辅修专业。
  一、学院简介
  山东大学外国语学院拥有英语、日语、朝(韩国)语、法语、德语、俄语、西班牙语七个本科专业,一个英语语言文学博士学位授权点和英语、俄语、日语、朝(韩国)语、外国语言学与应用  语言学五个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外国语言文学硕士学位授予一级学科。
  二、各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
  1、商务英语专业要求学生具有一定的英语水平。通过系统地学习,对英语国家社会及经济文化有较深入和广泛的了解,能在听、说、读、写、译等方面熟练地掌握和运用英语,具有初步的商务知识和商务英语的运用能力。
  2、日语、韩国语、法语、德语专业要求学生具有较强的语言学习能力。通过系统学习达到以下目标:
  1).掌握基本发音和基础语法知识,能进行基本的会话和阅读; 
  2).接触并了解国家文化及概况,从而能多角度、全面的了解社会,以便形成复眼式的观察、思考事物的能力。
  3).帮助部分学生建立自己本科第一专业与所学语言及国家的桥梁,从而拓宽其学习本科第一专业的渠道与思路,使第一专业的学习更富有创新性。
  3、俄语专业要求学生具有较强的语言学习能力。通过辅修学习掌握基本的发音规则、初级语法知识,能进行简单的对话,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为开展同俄罗斯同行的专业交流与合作创造条件。同时,通过基本语言知识的培养,为以后去相关国家攻读研究生学位打下良好的语言基础。
  三、培养模式
  1.组班形式:第二学士学位(辅修专业)班单独编班,各专业招收学生60人。 
  2. 管理模式:学生录取后,单独建档,由外国语学院统一记录和管理与第二学位有关的课程安排、考勤、考试、成绩记载、证书及其他有关事项。除此外,不改变学生与主修专业的学院及学校的一切关系。
  四、选拔方式
  1.申请条件
上述6所高校各专业2007级(辅修专业亦可2006级)全日制本科生中有较强自学能力且学有余力,主修专业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70分以上者。
  2.申请程序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按照自愿原则,持学生证和《山东大学双学位/辅修专业学习申请表》(网上下载)于2008年5月10日—6月25日到山东大学外国语学院教务科(老校区外国语学院楼内一层  西)报名。
  3.录取
  外国语学院根据各专业学生申报情况参照报名顺序择优录取。报名人数少于30人不开班。学生录取后,办理报到、注册、选课、交费等手续(具体时间和材料另行通知),并报山东大学教务处核准备案。 
  4.开课计划
  从2008年暑期学校开始,每暑期上课4周;以后利用双休日和暑期学校时间上课。修读第二学位的学生须在原专业毕业前修满学分。
  五、收费标准
  读双学位/辅修专业的学生按照选修课程学分缴纳学费。山大学生每学分为100元,其他学校学生每学分为150元。重修、重考收费标准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专业类别及授予学位
  学生按计划要求完成第二学位学业者(满学分为70学分)授予文学学士学位。修读学业分达到40学分者,发辅修专业证书;低于40学分者,发进修证书。未尽事宜,按照《山东大学双学士学位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条款执行。
  七、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济南市洪家楼5号山东大学(老校)外国语学院
  联系人:李老师
  信息网站:www.flc.sdu.edu.cn
  咨询电话:88377688    88377149
  附件:双学位申请表(本校).doc
     双学位申请表(校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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