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2011年辅修、双专业、双学位申办通知

2012-07-09

关于2011年辅修、双专业、双学位申办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2011年学生修读辅修、双专业、双学位的申请与审批工作将于本学期11月底完成。其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如下:
  1、10月20日以前,各院、系将本单位拟对2010级开设的辅修专业、2009级开设的双专业、双学位的计划表送教务处教务与学籍科(并发送电子邮件至limeih@mail.sysu.edu.cn),表格上需要写明接收学生人数和要求,是否独立开班,开课校区等信息,并需加盖单位公章和主管领导签字。(“教务处主页—表格下载-辅修双专业双学位开设计划表”)
  2、10月26日,教务处公布全校辅修、双专业、双学位的开设计划表。
  3、10月27日-11月4日,申请修读辅修专业、双专业、双学位的学生填写申请表(一式两份)交本院、系办公室。(“教务处主页—表格下载-辅修双专业双学位申请表”),
申请条件:2010级学生第一学年所修读的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数在2.0及以上者,可申请修读辅修专业。2009级学生第一、第二学年所修读的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的平均学分绩点数在2.8及以上者,可申请修读双专业,绩点数在3.0及以上者,可申请修读双学位。  
  4、学生填写的辅修、双专业、双学位申请表经学生所在院系的主管教学领导提出意见后,于11月11日以前送开设辅修专业、双专业、双学位主管教学领导批准(不同意者须退回材料),并将批准后的学生名单汇总于11月18日以前报送教务处(并发送电子邮件至limeih@mail.sysu.edu.cn),由教务处审核并报学校领导审批、发文。经批准的学生从2011学年第二学期开始上课。
  5、修读辅修、双专业、双学位的学生,要按规定缴费。
  6、由于我校是多校区办学,跨校区修读在交通、安全等方面总有不完善的地方,请学生慎重选择修读各校区开设的辅修、双专业、双学位课程。

二○一一年十月八日

  推荐新闻
  中国人民大学2011年知识产权法第二学士学位生招生简章
  中国人民大学2011年金融学第二学士学位生招生简章
  西南政法大学2011年法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云南师范大学2011年本科双学位教育招生章程
  云南师范大学2011年教育学专业(教师教育方向)双学位招生章程

分享到:
0
相关阅读
友情链接
© 2018 我考网 http://www.woexam.com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湘ICP备18023104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11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944702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