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试行高校“双学位”“双专业”教育接纳尚未就业应届生返校深造

2012-07-09

  福建省教育厅负责人日前透露,福建省从2009年开始试行接纳尚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返校接受继续教育,其中本科院校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高职高专院校仅试行“双专业”教育。

  据介绍,应届毕业生返回本校参加“双学位”“双专业”学习期限一般为两年,实行学分制管理。根据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情况和办学实际,2009年,全省计划招收2万人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返校深造的应届毕业生在学费和助学政策上享受和全日制在校生同等待遇,其办学经费按各校原经费来源渠道安排解决。其中,省属高校毕业生仍按照在校生的学费标准缴交学费,省财政按省内标准给予拨款。

  据测算,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等9所经费由福建省财政安排的本科高校计划招收“双学位”“双专业”教育学生6000人,按每人每年5200元下拨经费,共计需要3120万元;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等16所经费由省财政安排的高职高专院校计划招收“双专业”教育学生4000人,按每人每年3200元下拨经费,共计需要1280万元。以上两项需福建省财政分别在2009年、2010年每年各安排4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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