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11年自考法律(专科)专业课程设置

2012-07-02

  专业代码:C030112

  文别:汉文

  主考院校:新疆大学

序号 

课程代码 

课 程 名 称 

学分 

备 注 

1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2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4   
3 04729 大学语文 4  
4 05677 法理学 7  
5 05679 宪法学 4  
6 00223 中国法制史 5  
7 00245 刑法学 7  
8 00242 民法学 7  
9 00260 刑事诉讼法学 4  
10 00243 民事诉讼法学 5  
11 00261 行政法学 5  
12 00244 经济法概论 6  
13 00247 国际法 6  
总 学 分 66   

  说明:

  本专业计划共设置毕业课程13门。

  从2007年起,“大学语文(专)(00010)”调整为“大学语文(04729)(4学分)”。

  凡2008年下半年之前,已通过原计划中公共政治课“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00001)”、“邓小平理论概论(00002)”、“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00003)”3门课中2门以上的考生,不再参加调整后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00001)”、“邓小平理论概论(00002)”2门课程中一门的考生,须参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2学分)”课程的考试;只通过“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00003)”课程的考生,须参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03707)(4学分)”课程的考试。

  考生已通过原计划有关课程的,可顶替本计划中的相关课程:①“公证与律师制度”或“逻辑学”可顶替“中国法制史(00223)(5学分)”;②“法学基础理论”或“法理学(一)”可顶替“法理学(05677)(7学分)”;③“婚姻法”可顶替“行政法学(00261)(5学分)”;④“宪法学(一)”或“宪法学(二)”可顶替“宪法学(05679)(4学分)”;⑤“经济法(法律类)”可顶替“经济法概论(00244)(6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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