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12年自考监所管理专业(专科)考试计划

2012-07-02

  专业代码:A030103

  文别:汉文

  主考院校:中央司法警官教育学院

序号 

课程代码 

课 程 名 称 

学分 

备 注  

1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2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4    
3  04729  大学语文  4   
4  05677  法理学  7   
5  05679  宪法学  4   
6  00919  刑法原理与实务(一)  7   
7  00920  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  7   
8  00917  民法原理与实务  7   
9  00236  监狱学基础理论  5   
10  00237  劳教学基础理论  5   
11  00470  犯罪学(二)  5   
12  00238  教育改造学  5   
13  00239  狱政管理学  5   
14  00852  劳教管理学  5   
15  00241  警察管理学  5   
总 学 分  77    

  说明:

  本专业计划共设置毕业课程15门。

  报考条件: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职工,经司法部门审核同意,有志于从事监狱、劳教工作的人员可以报考本专业。

  从2007年起,“大学语文(专)(00010)”调整为“大学语文(04729)(4学分)”。

  凡2008年下半年之前,已通过原计划中公共政治课“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00001)”、“邓小平理论概论(00002)”、“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00003)”3门课中2门以上的考生,不再参加调整后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00001)”、“邓小平理论概论(00002)”2门课程中一门的考生,须参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2学分)”课程的考试;只通过“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00003)”课程的考生,须参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03707)(4学分)”课程的考试。

  考生已通过原计划有关课程的,可顶替本计划中的相关课程:①“法理学(二)”或“法理学(一)”可顶替“法理学(05677)(7学分)”;②“宪法学(二)”或“宪法学(一)”可顶替“宪法学(05679)(4学分)”;③“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可顶替“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00920)(7学分)”;④“刑法原理与实务”可顶替“刑法原理与实务(一)(00919)(7学分)”;⑤“民商法原理与实务”可顶替“民法原理与实务(00917)(7学分)”;⑥“监所企业管理学”可顶替“劳教管理学(00852)(5学分)”。

  已通过法律专业“刑事诉讼法学”课程的,可顶替“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00920)(7学分)”;已通过“刑法学”课程的,可顶替“刑法原理与实务(一)(00919)(7学分)”;已通过“民法学”课程的,可顶替“民法原理与实务(00917)(7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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