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自考2012年“侦查学”专业介绍

2012-07-02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良好的职业道德,有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而献身的精神,熟悉我国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系统掌握侦查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公安、检察、国家安全等部门从事侦查工作、刑事执法工作、预防和控制犯罪以及侦查学教学、科研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侦查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刑事执法、侦查破案的基本训练,掌握侦查学理论和技术,具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法学、侦查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

  2、掌握侦查手段和侦查技术;

  3、具有较强的侦查指挥、刑事执法的基本能力;

  4、熟悉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掌握擒拿格斗技术、警用武器应用技术等技能,身体素质达到规定标准;

  6、掌握公安研究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教学、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主要课程:公安学基础理论、犯罪学、公安管理学、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自卫擒敌、射击、刑事侦查学、物证技术学、法医学、侦查讯问学、现场勘查学。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见习和实习等。学生在公安机关见习6周,毕业实习10周。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相近专业:治安学 侦查学 边防管理 火灾勘查 禁毒学 警犬技术 经济犯罪侦查 边防指挥 消防指挥 警卫学 犯罪学 经济犯罪侦查 公安情报学 禁毒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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