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西北工业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2012-06-09

  西北工业大学2012年普通类本科招生章程已公布,以下为详细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及我校办学宗旨,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西北工业大学坐落于古都西安,是我国唯一一所以同时发展航空、航天、航海工程教育和科学研究为特色,以工理为主,管、文、经、法协调发展的研究型、多科性和开放式的科学技术大学,隶属工业和信息化部。我校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及“985工程”,是全国首批设立研究生院、国家大学科技园的高校之一。

  校址分友谊校区和长安校区,友谊校区位于西安市友谊西路127号,邮编710072;长安校区位于西安市长安区东大镇,邮编710068。

  二、男女比例

  国防生录取严格按总政治部下达的男女生招生计划录取。其他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三、体检要求

  非国防生体检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国防生体检按《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新生入学须进行体检复查。非国防生如不符合体检要求,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国防生如不符合体检要求,严格按教育部、总政治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四、外语语种

  不限外语语种,但学校教学安排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

  五、学校志愿

  对于非平行志愿省份,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第二志愿考生,第二志愿考生高考成绩须高于我校当地录取第一志愿分数线40分,且专业服从调剂。

  六、加分政策

  我校原则上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符合国家规定的政策性加分。对于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我校在提取考生档案时承认加分投档成绩,专业安排时按原始成绩。符合加分政策考生在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高中阶段获得国际和全国数学、物理、化学、英语、信息学(计算机)等单科竞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及上述学科竞赛省级一等奖的考生,我校实行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并依其获奖科目在专业安排上适当给予照顾。

  七、专业安排

  专业志愿之间不设专业级差。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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