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重庆邮电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2012-06-09

  2012年重庆邮电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重庆邮电大学2012年普通类本科招生章程已公布,以下为详细内容:

  一、学校全称:重庆邮电大学院校代码:10617

  二、校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山街道崇文路2号

  三、学校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

  学校成立于1950年,1959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重庆邮电学院,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重庆邮电大学。

  四、层次:全日制本科、研究生

  五、办学类型:学校是工业和信息化部与重庆市共建、由重庆市政府主管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六、办学条件

  重庆邮电大学是一所以信息科学技术为特色和优势的教学研究型大学。学校现有各类在校学生两万余人,其中研究生3000余人;在职教职工1600余人,其中教授等正高级职称170余人,副教授等副高职称近400余人。学校现占地3800亩,校舍建筑面积60余万平方米,拥有宽敞的教室、标准的运动场、舒适的生活条件。近年来,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全国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全国绿化模范单位、重庆市最佳文明单位、重庆市森林单位、重庆市园林式单位。学校被首批命名为重庆市“绿色校园”、“数字校园”示范学校。

  七、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此外,对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还要求:听力正常,无色盲、色弱、夜盲;对报考社会体育专业的考生要求:男生身高168cm及其以上,女生身高158cm及其以上,无色盲、色弱。

  八、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考核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情况,择优录取。

  2、在符合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委规定的前提下,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理科专业主要参考英语和数学成绩,文科专业主要参考英语和文科综合成绩,原则上所有科目均应达到及格水平。

  3、对非第一志愿考生,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我校将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相关规定处理。

  4、我校对江苏省理工类考生选测科目定为物理,对文史类考生选测科目定为历史,选测科目成绩等级组合为AB,对考生采用等级级差法进行录取(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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