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天津中医药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12-06-09

  天津中医药大学2012年普通类本科招生章程已公布,以下为详细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中医药大学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本章程经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审查通过,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中医药大学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中医药大学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中医药大学。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

  四、学校代码:10063。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鞍山西道312号,邮政编码:300193。

  六、学校基本概况:天津中医药大学始建于1958年,是我国最早建立的中医高等院校之一,隶属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学校以“进德修业,继承创新”为校训,以重点学科建设和中医药对外教育为特色,以科学研究为优势,以中医药学为主,医、理、文、管、工多学科协调发展。坚持“传承与创新协同,科研与服务并举,以质量求内涵,全面协调发展”方针,建设高层次、外向型、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教学研究型中医药大学。

  第二章招生机构

  第四条:学校设校长直接领导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学校设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设置、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2年面向全国二十九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学费收取执行政府制订标准。普通类本科3200~40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住宿费为9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2012年新生入学报到须知》。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部分本硕连读专业前两年在天津外国语大学培养,按照培养学校的标准收费。

  第四章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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