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西南石油大学招生章程

2012-06-09

  2012年西南石油大学招生章程;:

  一、办学属性:四川省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二、办学层次:学校具有博士、硕士、学士三级学位授予权,以普通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教育为主。

  三、办学地址:成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8号)

  南充校区(四川省南充市油院路30号)

  我校采取两地办学模式。本科专业的学生在成都校区报到学习,专科专业的学生在南充校区报到学习。

  四、录取规则:

  1、我校2012年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2012年西南石油大学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公布为准。

  2、我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3、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级差的办法,专业志愿之间的分数级差不超过5分。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对非第一志愿进档的考生只能录取到一志愿未满额的专业。

  4、对非外语类专业,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表演专业、对外汉语专业及所有专科专业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外语语种安排教学;其他专业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慎重。

  英语专业、俄语专业原则上要求学生高考外语单科成绩达到105分(总分值150分);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俄语专业限招英语、俄语语种考生;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外语口试,则考生需要加试口语,且应该成绩合格。

  5、对当地省市规定的加分政策我校均予以认可,加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作为录取及专业安排的依据。

  6、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电子档案中未能真实反映本人德、智、体情况而被我校录取的考生,我校将保留退档权利。

  7、我校除石油工程、海洋油气工程、资源勘查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等有行业背景的专业招收男生所占比例较大外,其余专业对招收男女生比例无要求。

  8、报考我校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必须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成绩以各省市统一组织的测试成绩为准。按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考成绩)投档的省市的录取原则为以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他省市的录取原则为考生体考成绩及文考成绩均达到省市控制线的基础上以体考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报考我校体育教育专业原则上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

  9、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专业测试。

  除四川省外,其他招生省市考生均须参加我校在招生所在省举办的艺术专业测试。考生在达到生源地所在省市艺术类本科文考控制线、当地艺术类专业联考合格线以及我校专业测试合格线的基础上,播音与主持专业和表演专业,按照我校艺术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和我校艺术专业测试成绩相加的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四川考生,必须参加四川省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专业联考)。考生在达到四川省艺术类本科文考控制线以及四川省艺术类专业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播音与主持专业和表演专业进档考生,按照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进档考生,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专业考试成绩的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10、学校严格按照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文件要求进行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录取。国家高水平运动员须通过我校网球专项测试,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要求,文化、专项成绩合格后,学校根据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按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11、定向培养的招生对象,应是成绩达到考生当地的定向培养招生录取分数线且与定向培养单位签订了《定向就业培养协议》的考生。

  五、联系电话:(028)8303222483032001邮编:610500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8号

  学校网址:http://www.swpu.edu.cn

  招办网址:http://www.swpuzsb.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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