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四川音乐学院招生章程

2012-06-09

  2012年四川音乐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院基本情况

  学校名称:四川音乐学院

  部编代码:10654

  校本部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生路6号

  邮政编码:610021

  咨询电话:028-85430270

  网址:www.sccm.cn

  二、录取原则:

  1、省内(四川省考生)

  (1)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省定的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音乐学(理论)、音乐治疗、音乐传媒、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事业管理、演艺策划与评论、文化产业管理)、戏剧影视文学、专题节目编辑制作、文艺节目编辑制作、电视剧制作、影视编导、文艺新闻、影视制片管理、影视剪辑、非线编辑与特技合成各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此外其他各专业均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单科要求:成都美术学院的本科各专业均要求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专科各专业不低于40分(专业成绩优秀者外语单科可适当降低)。双语(英、汉)播音与主持专业要求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戏剧影视文学、专题节目编辑制作、文艺节目编辑制作、电视剧制作、音乐学(理论)、音乐治疗、音乐传媒、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各专业要求高考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

  2、省外(非四川省考生)

  (1)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我院划定的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音乐学(理论)、音乐治疗、音乐传媒、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事业管理、演艺策划与评论)、戏剧影视文学、专题节目编辑制作、文艺节目编辑制作、电视剧制作、影视编导、文艺新闻、影视制片管理、影视剪辑、非线编辑与特技合成各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此外其他各专业均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单科要求:成都美术学院的本科各专业均要求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专业成绩优秀者外语单科可适当降低)。双语(英、汉)播音与主持专业要求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戏剧影视文学、专题节目编辑制作、文艺节目编辑制作、电视剧制作、音乐学(理论)、音乐治疗、音乐传媒各专业要求高考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

  三、其他要求:

  1、部分专业考生身体条件要求:

  ⑴中国舞表演、中国古典舞表演与教育、中国舞表演与教育、双语(英、汉)播音与主持、戏剧影视表演、歌剧表演、合唱、音乐剧、声乐(美声、民族唱法)各专业女生须达到1.60米以上,男生须达到1.70米以上。音乐舞蹈专业女生须达到1.60米以上,男生须达到1.65米以上。文化创意产业专业女生须达到1.65米以上,男生须达到1.75米以上。

  ⑵美术类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无色弱;音乐剧和戏剧影视表演专业要求考生无纹身、刺字。

  2、我院各专业文、理兼收;外语语种不限(播音主持艺术【双语(英、汉)播音与主持】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新生入学后只提供英语教学。

  四、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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