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2012-06-09

  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普通类本科招生章程已公布,以下为详细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校代码:12719

  五、办学地址:天津市北辰区西堤头、天津市河西区九连山路11号

  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高等院校(大专学历)。目前,学院教师队伍531人,教授25人,副教授185人,博士及在读博士15人(其中博士后3人),专业带头人43人,高级工程师70人。学院在校大学生8000多人,教学设有十一个教学系部,开设各类专业38个。

  第二章招生机构

  第四条学院设有普通高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学院设有高职招生办公室(此后简称招办),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2年面向全国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七条高职收费标准:普通专业5000-5500元/年,住宿费600元/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表和学院下发的2012年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本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八条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依次类推。

  第九条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条对政策照顾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照顾政策和录取规定。

 
分享到:
0
相关阅读
友情链接
© 2018 我考网 http://www.woexam.com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湘ICP备18023104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11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944702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