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2012-06-09

  一、学校全称

  上海大学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 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 99 号

  延长校区:上海市闸北区延长路149号

  嘉定校区:上海市嘉定区城中路 20 号

  南汇校区(高职):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坦直下盐路2888号

  三、层次

  ■ 本科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各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自治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进校后专业培养:

  1.中欧工程技术学院的所有专业采用英语和法语,2.其他专业均采用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男女比例不限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上海大学各专业的身体健康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准。详见《上海大学2012年招生简章》的专业限制。

  九、录取规则

  1.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多元测评,择优录取。

  2.学校对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各批次录取投档要求的考生,按照各省市高招办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志愿依次录取。各志愿之间无级差。如投档成绩相同,我校在录取时文科按语文成绩录取(如语文成绩相同,再看外语成绩;外语成绩相同,再看数学成绩),理科按数学成绩录取(如数学成绩相同,再看外语成绩;外语成绩相同,再看语文成绩)。

  3.报考经济管理类基础班和经济管理类的上海市考生外语统一口试成绩C级(含C)以上。

  4.日语专业要求高考外语单科笔试成绩不低于115分(满分为150分),外语统一口试成绩B级(含B)以上。

  5.悉尼工商学院所有专业要求高考外语单科笔试成绩不低于110分(满分为150分)。

  6.巴士汽车学院的应用英语(涉外物流)、国际商务、文秘(涉外秘书)专业要求上海市外语统一口试成绩D级(含D)以上。

  7.外省市考生外语统一口试按考生所在省市的规定执行。

  8.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第一批本科按照105%提档,愿意调剂不退档;高职按照105%提档。不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第一批本科和高职都按照120%提档。

  9.江苏省:报考我校第一批本科的考生,选测科目A+的考生录取时我校将在考生投档分基础上加2分,选测科目A+A+的考生录取时投档分基础上加5分。

  10.我校在上海市的艺术类招生录取按《2012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艺术类专业(系科)考生报考指南》中“上海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中明确的录取原则录取。报考美术类本科的考生要求市美术类统考成绩300分(含300分)以上,其中建筑学专业只需达到市美术类本科统考合格线。

  11.我校在外省市的艺术类招生录取按《上海大学2012年外省市艺术类招生简章》的录取原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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