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规定驾校收取“保过费”将被停止相关业务

2012-05-14

  很多市民上驾校,除了缴学费还要缴一笔“保过费”。对此相关部门将重拳治理。

  昨日,市车管所、市驾培管理中心与各驾校签订了《驾校规范组织培训和考试责任书》,一旦发现驾校存在收取“保过费”等现象,除责令退还并通报批评外,还将停止其相关业务办理资格并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者吊销经营许可证。

  根据《责任书》规定,培训机构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许可证件和《物价收费许可证》,公示培训类别、培训范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投诉电话和教练员、教练车、教学场地的有关情况。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实行一次性收费,绝不允许出现向学员灌输类似“考试想通过必须缴纳‘保过费’” 等潜规则,坚决杜绝不培训只收费、重复收费或假借车管所名义向学员收取所谓的“保过费”“邮递费”“建档费”等现象,杜绝向学员吃、拿、卡、要等不良行为。

  建有科目二计算机考试系统的驾校,必须保证所有评判项目的考试设备齐全有效,不得在系统中安装任何后门程序或作弊软件。

  在各科目考试中,教练员或安全员不得进行场外指挥或组织、协助学员替考、代签字、代按指纹等违规行为。

  驾校工作人员不能以任何理由向考试工作人员行贿,一经发现除对考试工作人员按纪律严肃处理外,对行贿驾校停止所有驾驶人业务受理,撤销培训资质。

  市车管所驾管科副科长刘莉莉表示,如有驾校违规收取“保过费”等,一经查实,会责令退还并在全行业予以通报批评,还将停止受理其驾驶证初领业务一个月,累计三次以上的,责令限期整改半年,期间不得参加行业年度质量信誉考核,整改不合格的,吊销经营许可资质。

  驾校从业人员年内有一次被投诉举报收取学员额外费用或不良记录的,不得参加年度教学质量信誉考核,列入黑名单;有两次以上不良记录的,将被除名。按照规定上报省运输管理局吊销其从业资质,并由市车管所上报省总队车管所将其从教练员报备库中删除。

  非教练员的,一旦有此不良行为的,责令所在驾校立即开除,其他驾校不得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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