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客诚品“广告门”引热议 网友众说纷纭

2012-05-04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近日,凡客诚品在其旗下Vt正能量推出系列T恤,并用国家领导人图片做大幅广告。工商部门表示,此举违反相关法律,将依法对其进行查处。与此同时,凡客官网已于24日撤销该广告。

  北京市工商局表示,凡客在在其网站商品促销宣传中使用国家领导人形象,已构成违反《广告法》第七条第二款不得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发布广告的规定。工商部门将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并特别提醒各商业企业在广告发布活动中要严格遵守《广告法》有关规定,对违反规定发布广告的行为,工商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对凡客此次的广告行为,广大网民也掀起激烈的讨论,是炒作?还是不懂法?还是其他原因?做各种猜测和评论,以下为部分网友意见:

  dnaw1983:“这明显是作死啊。。。”

  shiva200:“设计师木事找事~~和公司有仇??”

  生日会10:“凡客够牛的,敢用总理做广告”

  SilverWoo:我昨天刚看到这个新闻就有这感觉,广告法禁用国家领导肖像这种常识凡客能不知道?更可能是以相对少量罚款和某些批评的代价,得到无数媒体重点报道,这种曝光价值比其付出的,要值钱得多。

  巴里时评:品牌知名度有美誉度也有丑誉度,凡客不会把自己定位为某些网络红人吧?

  傅蔚冈:出现这个事故最大的可能是凡客的主动违法,按照广告法也罚不了多少银子,但却是让更多的人知道了它。就像当年春秋航空的5元机票招致山东工商局的20万元罚款一样。

  阳光旋律:凡客诚品明知故犯,利用国家领导人肖像作广告,已经不是第一次,是累犯,说明凡客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利用韩寒估计没达到预想的结果,才孤注一掷采用此卑鄙的做法,不过这样一个无良企业,倒闭也可能是最后的最好的结果。

  宾驼宝哥:凡客不凡啊。越说自己普通的人越是不普通,越强调自己有道德的人越是不道德,难道是说这个理?

  ACA北美电器:凡客的百变营销手法,一直被人津津乐道,但这次开了国家领导人的玩笑,真是愚蠢的败笔呀!

  林承仁:广告负责人应该很快自动“消失”了吧。

  斌冯:凡客你玩的有点大吧!

  王菲菲:凡客用国家领导人形象做广告的行为够大胆,但创意不够新颖,你们觉得呢?……

  巴里时评:凡客用温总做广告被查,不少网友为凡客鸣不平,这可能是对权力的本能反应,但不能没有法治精神。此广告不但违反广告法“不得使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还违反民法“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文/筱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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