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每日一练(2015.12.14)

2015-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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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买受人应承担标的物损毁、灭失风险的有()。(2013年)

A.标的物已运抵交付地点,买受人因标的物质量不合格而拒绝接受

B.买受人已受领标的物,但出卖人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的单证

C.出卖人按照约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约定时间已过,买受人未前往提货

D.因买受人下落不明,出卖人无法向其交付标的物而将标的物提存

答案:BCD

解析:(1)选项A: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2)选项B:出卖人未按照约定交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3)选项D:出卖人(债务人)将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债权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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