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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丁四人拟共同出资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在其订立合伙协议时约定的下列事项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A.甲、乙、丙、丁均可以自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B.甲、乙、丙、丁均不得自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C.甲、乙可以自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丙、丁不得自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D.甲、乙不得自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丙、丁可以自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答案:BD
解析:(1)普通合伙人“绝对不能”从事同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伙协议不能作出与此相矛盾的约定(选项AC错误);(2)有限合伙人能否自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先看合伙协议的约定,爱怎么约定就怎么约定(选项BD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