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教师资格证中学《综合素质》知识点(16):教育法律法规的中学教育实践意义

2014-03-24

一、法制与教育法制

1.法制。

2.教育法制的三方面理解:教育法制体现的是教育生活中人们的共同意志和利益,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发展的

保障。

二、法制条件下教育活动中的法律关系

(一)教育关系:定义,内部关系、外部关系;

(二)教育法律关系;

(三)教育法律关系中的法律规范:教育法律关系中的法律规范,并不只是由教育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行为规则,也包括专门

的教育法律法规以外的法律规定。(专门法源,共同法源)

(四)教育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

法律关系的核心内容是“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教育法律关系的核心内容——

1.教育权利:教育法律许可的行为。

2.教育义务:教育法律对权利主体所约束的行为。

3.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两者统一不可分割相互依存。

在教育活动中,教师依法享有教育的权利,但是也有保证教育对象得到平等教育机会的

义务。教师不能随意剥夺学生受教育的权利。

(五)教育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是指法律关系中主体未能履行自己的义务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教育活动中存在着法律关系,教师享有法律所给予的权利,也承担着相应的义务,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可能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三、中学教师依法从教

(一)中学教育中的法律关系;

(二)中学教师的法律修养:

1.教育法学的基本知识;

2.整体把握教育法律法规体系。

教育法律法规的纵向、横向结构

1.按效力等级划分而形成的纵向体系。我国教育法律法规的纵向体系是“教育基本法律、教育单行法律、教育行政法律、地方性教育法规、教育规章”无各层级形成的系统。

2.横向结构体系:同一层级的部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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