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司法辅导《民事诉讼》知识点(63):对支付令申请的审查和处理

2014-06-26

【推荐】司法开始最新模拟试题 司法考试最新最新讲义

【推荐】司法考试特色班:五大辅导班次基础班、法条班、真题班、论述题班、冲刺班。高清课件、移动课堂重难点一网打尽。通过率达82.96%!


对支付令申请的审查和处理

人民法院接到申请人申请后,应由审判员一人进行审查和处理,这种审查包括两部分:

(一)对申请形式上的审查

这种审查应从接到申请人申请书之日起即开始,并在5日内审查结束,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其申请。审查内容包括:(1)申请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和申请能力;(2)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和方式;(3)申请手续是否完备;(4)申请是否应由本法院管辖。这些审查都以申请人的请求及附属文件为基础,不需询问债务人。经过审查,如果认为申请符合上述要求,应按民事诉讼法第190条的规定,在5日内通知债权人予以受理。

(二)对申请内容上的审查

人民法院受理了支付令申请后,应对申请进行内容上审查。这种审查应在法院决定受理申请之日开始,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发布支付令的决定。审查内容包括:(1)进一步查实申请人提供的事实和证据;(2)债权债务关系是否明确;(3)债权债务关系是否合法。这种审查只采用书面方式,不需开庭审查。经过审查,人民法院如果认为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债务人发布支付令,否则应以裁定驳回债权人的申请,该裁定不得上诉。


分享到:
0
相关阅读
友情链接
© 2018 我考网 http://www.woexam.com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湘ICP备18023104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11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944702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