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司法辅导《民法》知识点(332):法院对管辖权异议的处理

2014-04-12

法院对管辖权异议的处理

受诉法院收到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后,应当认真进行审查,经审查后,如果认为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如果认为异议不能成立,应当裁定驳回异议。裁定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在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

当事人未提出上诉或上诉被驳回的,受诉法院应通知当事人参加诉讼。当事人对管辖权问题申诉的,不影响受诉法院对案件的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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