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司法辅导《民法》知识点(293):民事诉讼法的概念

2014-04-03

民事诉讼法的概念

民事诉讼法是国家制定的规范法院和诉讼参与人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此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民事诉讼法调整的对象,一是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活动,二是在诉讼活动中产生的各种关系。

民事诉讼法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民事诉讼法专指民事诉讼法典,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法典是1991年4月9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广义的民事诉讼法,不仅包括民事诉讼法典,而且还包括宪法、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民事诉讼的规范,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在适用民事诉讼法过程中作出的司法解释。这些司法解释通过两种方式表现出来:一是综合性解释,如最高人民法院《民诉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二是针对高级人民法院就个案请示所做的批复,如《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因邮电部门电报稽延纠纷提起诉讼问题的批复》。这些司法解释是民事诉讼法条文的具体化,针对性强,经常适用。因此,学习民事诉讼法不仅要把握法典中的条文,也要把握其他相关法律中有关民事诉讼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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