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复习融会贯通需经历四阶段:听 说 写 读

2012-03-17

学习司法资格考试的内容,达到融会贯通、运用自如的地步,需要经过四个艰苦的学习阶段:

 

  1、听
  指听教师的授课内容。要在课堂上保持精力四射的状态,满足当堂接受的要求。为此,要做好预习功课并有良好的睡眠。


  2、说

 

  指在课后能够随时随地的利用零碎时间琢磨上课所学知识,并达到能够向其他人自如地讲解知识的地步。所谓“说”指的是能够表达清楚。一个人能够将一件事情说清楚的,首先要将一件事情想清楚。“说”是为了逼使考生“想”。
  3、写
  指大量练习司考题目。包括历届真题、高质量的模拟仿真题、专项知识练习题。出题者是通过题目向考生发问,与考生对话。正确解题的前提不仅需要考生懂得知识,还要求考生熟悉考官的发问方式。
  4、读


  指的是每天早晨的朗读记忆。由于司法考试目前对记忆力的要求还是很高,而人在听的时候只能够记住10%的内容,“读”时却能够记住30%的内容,所以不断的读法条、读各科重点是提高记忆量的最重要也是最简单的手段。


  完成这四项内容,司法资格考试将不再依赖于运气,我们将把考试的效果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

分享到:
0
相关阅读
友情链接
© 2018 我考网 http://www.woexam.com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湘ICP备18023104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11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944702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