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建章老师谈司法考试大纲是否重要

2012-03-17

邹建章老师谈司法大纲那些事儿 大纲是否重要

  许多考生询问大纲问题,就复习备考而言,大纲其实没有大家想象的这么重要,现将有关大纲情况写一篇文章,供大家参考!

  在司法考试的备考和辅导历史上,许多备考的关键词其实都对应着一个名师。例如“真题”对应肖胜喜;例如“重点法条”、“法条串讲”对应李建伟和袁登明。其实大纲在早些年的司考复习中根本没有地位。我可能是国内最早意识到大纲价值,并且一直在不断解读大纲的人。早在2003年,我就曾经和当时已经成为司法考试培训界一线小生的李建伟老师合作写过一篇文章《对话李建伟》,在该文中我第一次把大纲和教材、法条、真题列为司考备考的四大件,而李建伟老师根本不同意我的看法,他明确指出,其实考生不必过于关注大纲,大纲主要是规范命题和司考辅导老师的。所以他认为,只要复习好“三大件”即可。我很认同李建伟老师的观点。我比较诧异,乃至惊讶的是,目前考生对大纲的关注,已经达到恐怖的程度,所以在大纲出来以前,我觉得我应该写一篇文章,说说大纲那些事。

  一、定义

  司法考试大纲是规定考试范围、试卷结构和考题类型等内容的一份纲领性文件。主要有如下内容:

  1、考试范围:(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2)法理;(3)法制史;(4)宪法;(5)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6)刑法;(7)刑事诉讼法;(8)民法;(9)民事诉讼法;(10)商法;(11)经济法;(12)国际法;(13)国际私法;(14)国际经济法;(15)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以上一共15门学科。

  对于以上15个学科中的知识点,大纲将其分为三个层次:

  (1)了解,即明白“是什么”;

  (2)理解,即明白“为什么”;

  (3)熟悉,即明白“怎么用”。

  2、试卷结构:

  国度司法考试试卷共四张,试卷结构:

  试卷一:本卷共100道试题。由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组成。其中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50题,每题2分。本卷分值15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

  本卷科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轨制与法律职业道德。

  试卷二:本卷共100道试题。由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组成。其中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50题,每题2分。本卷分值15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

  本卷科目: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本卷共100道试题,由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组成。其中单项选择题5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50题,每题2分。本卷分值15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

  本卷科目: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本卷主要由简析题、分析题、法律文书题、论述题等题型组成。本卷分值150分,考试时间210分钟。本卷科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理学、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本卷设置若干选作题,应试人员选择其一作答;应试人员若全体作答,只评判书写在前的一道试题。

  以上四卷总分为600分。应试人员必需参加以上四卷的全部考试,四卷中任何一卷不得为零分,且通过当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才可依法申请法律职业资格。应试人员各卷的考试成绩当年有效。3、试题类型:

  (一)单项选择题

  答题要求:每题设四个选择,其中只要一项是最符合题意的,应试人员应将该选择选择出来并按要求在答题卡对应位置填涂,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示例(略)。

  (二)多项选择题

  答题要求:每题设四个选择,其中致少有两项是最符合题意的,应试人员应将该选择选择出来并按要求在答题卡对应位置填涂,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示例(略)。

  (三)不定项选择题

  答题要求:每题设四个选择,其中致少有一项是最符合题意的,应试人员应将该选择选择出来并按要求在答题卡对应位置填涂,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示例(略)。

  (四)简析(简答)题

  答题要求:应试人员应细心审视试题,依据有关法律知识、划定,结合所给资料及提问扼要剖析、归答问题。示例(略)。

  (五)分析题

  答题要求:应试人员应细心审视试题,依据有关法律知识、原理及划定作出全面剖析,结合试题所给资料,按要求作答。示例(略)。

  (六)法律文书题

  答题要求:应试人员应对试题所提供的事实资料入行加工整顿,并按规范格局和内容制造对应的法律文书,或要求应试人员对试题所提供的法律文书入行剖析,指出其不规范或过错之处并说明理由。法律文书题还应文字通顺、标点精确、无语法过错。示例(略)。

  (七)论述题

  答题要求:应试人员应依据试题所提供的资料,使用把握的法学知识、理论入行剖析和阐述。阐述题要求观点明白、说理充足、语言流利、逻辑严谨、表述精确。示倒(略)。

  老邹需要给大家说明的是:除了大纲列举的上述七种基本题型以外,有的时候还有一种题型“改错题”。这类题型通常在卷四的刑事诉讼法中比较爱出。

  示例:被告人甲、乙共同将被害人丙杀害。一审程序中,在公诉人对被告人甲、乙同时进行讯问后,经审判长许可丙的父亲丁以附带民事诉讼原告的身份,就犯罪及财产损失事实向甲、乙发问。丙所居住社区的物业管理人员戊旁听了案件审理,并应控方要求就丙的被害情况向法庭作证,先后回答了辩护人、公诉人及审判长的发问。庭审中合议庭对戊的证言及其他证据发现疑问,遂宣布休庭,就被害人死亡时间及原因进一步调查核实。法庭调查中,公诉人发现被告人乙尚有遗漏的犯罪事实,当庭提出要求撤回起诉,法庭审查后作出同意撤回起诉的决定。重新起诉后,甲、乙分别被判处死刑并赔偿原告损失10万元。宣判后乙提出上诉,二审法院仅就乙的犯罪部分进行了审查,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维持了原判,并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分)

 参考答案:

  1、公诉人对被告人甲、乙同时讯问违反了分别进行讯问的原则。

  2、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不能就有关犯罪事实向被告人发问。

  3、戊作为证人不能旁听案件的审理。

  4、戊作为控方证人,控辩双方向其发问的顺序错误,应当先由要求传唤的一方进行发问。

  5、公诉人在庭审中发现有漏罪的只能追加起诉,不能撤回起诉。变更、追加、撤回起诉应当报经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并以书面方式向人民法院提出,公诉人不能当庭迳行决定。

  6、法院对检察机关撤回起诉的要求应以裁定而不能以决定的方式作出。

  7、审理部分被告人上诉的案件,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包括甲、乙罪刑及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审查。

  问题:

  请指出以上案例中在程序方面的不当之处,并简要分析原因。

  4、考试方式:

  国家司法考试为闭卷笔试,考试实测共两天,分四场进行。

  以上就是当年大纲的基本内容。

  二、价值

  总体来说大纲对考生价值不大,大纲主要对于司法考试辅导从业人员和命题人员最有价值。

  三、时间

  大纲的发布时间历史上一般在4月20日左右,但去年是个例外,一直到五月20日才发布。今年据说也要到五月10日以后才能发布。

  四、增删

  司法考试总体的命题思想是:“基本稳定、适当调整、不断完善”。大纲修订的总体指导思想也是如此。所以每年大纲都会有一些变化。

  每年大纲出台,都会新增加一些内容,我根据大纲内容增加的程度,把大纲的变化分为三个档次:大变;中变;小变。

  大纲的内容结构分为:科;章;节三个层次。

  大变:指大纲增加了新学科。

  中变:指部门法新增加了章。

  小变:指部门法新增加了节。

  根据以上标准,我预测今年大纲的变化为“中变”。司法考试大纲历史上新增加学科的情况一共有三次。第一次是2003年,增加了中外法制史;第二次是2006年,增加了司法制度。第三次是2009年,增加了新学科: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我预计今年不会新增加学科(事实上,司法考试的内容一直在膨胀,目前已经膨胀到了无可膨胀的地步)。

  需要说明的是,大纲除了列举法律各学科的科章节以外,还会公布当年考察的法律法规的目录。一般法律法律目录每年也会有一些增删。删除的就不说了,关键是新增加的法律法规,例如今年毫无悬念的会增加侵权责任法,国家赔偿法,选举法等内容。细心的考生应该注意到,众合教育的一线教师李建伟、丁绍宽、马特、蒋学跃等去年侵权责任法刚出台不久,即已经开始在全国大范围内通过公开讲座,详细对之做了解读,而关于国家赔偿法,林红潮、赵鹏等众合教育一线行政法老师也正在做的全方位解读。以上名师的讲座,实际上是没有贴“大纲”标签的大纲解读。

  综上所述:我们看到,实际上大纲最重要的变化主要在于今年有新的法规进入大纲,而这些重要的法规已经被这些名师深度解读过了。如果说大纲还有什么悬念的话,就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容。这一部分内容本来就属于时事政治的内容。八月份以后再复习即可。所以大家不必过度关心大纲的事情。

  顺祝大家司法考试顺利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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